现在,让我们更深刻地将这两种类型的成本加以区分:生产成本包括为了提供商品或服务,将其输送给购买者,以及使其到达购买者手里准备满足他的欲望,而必须支付的全部费用;销售成本包括为了获得产品的需求或市场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前一种成本创造效用,以便满足需求;后一种则创造和改变需求本身。一个简单的判断标准是:在制造和销售某一特定产品所花费的全部成本中,改变产品需求曲线的成本是销售成本,而不能改变需求曲线的成本是生产成本。
生产成本与出厂价不同,销售成本与出厂价和最终零售价的差也不相同。商品离开工厂后所发生的很多成本属于生产成本——用于运输、装卸、储藏及配送的那些成本,所有这些都增加了商品的效用,也就是使它更能够满足消费者的欲望。[5]同样地,制造商给批发商的出厂价中则包含了一些费用,用以弥补建立“关系”和获得销路的支出,正如别人将原材料和供给品卖给他们,而销售支出也包含在他们的产品价格中一样。两种类型的成本在整个价格制度中相互交织,没有一点(例如,制造过程的完成这一点)能够说是一种成本的结束和另一种成本的开始。
然而,从零售商或推销员追溯到模糊的起源,通过逐步考虑与生产和销售商品有关的每个人的费用,可以将消费者所承担的商品的全部成本分解成两部分。许多成本会立刻专门地归于一种或另一种。销售成本这一类型中有:多种形式的广告,推销员的薪水、销售部门和代销商的支出(实际上买卖商品的代销商除外),橱窗陈列,以及各种陈列和展示,等等;在另外一些情形中,费用将这两种类型都包括了,必须根据它们适合这一功能或另一功能的程度,对总费用进行划分。用于产品“分配”的大部分支出都属于这一类,并且大部分利润都是综合收益。就实业家关心工厂的有效管理来说,他们所要求的最小利润是一种生产成本;就他们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建立“关系”来说,它们又是销售成本。(www.daowen.com)
一两种类型的成本明显地增加了需求,但真正增加需求的是生产成本。运输是一个例子。因为如果商品不被运送到市场上,就没什么东西可以出售。如果商品在工厂时需求为零,那么这项费用可以被看做是为获得需求而支出的。然而,如果我们假定消费者直接向制造商订货并自己支付运费,那么正如邮购企业中的情形一样,我们就会看到,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工厂时需求并不为零——需求在某一价格上存在,该价格等于包括运费的价格减去运输成本。这一点通常是正确的,而无论购买者是直接支付运输费用,还是在商品价格内间接支付。在任何一种情形中,需求总是存在的,既存在于市场上,也存在于工厂中。如果成本不发生,那么需求就不可能被满足,但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成本创造了需求。这一点同样可以很好地应用于投入到产品中的原材料和劳动上,同时也一般地应用于生产成本之中。
另一个容易使人困惑的情形是地点租金。百货商店所支付的租金,似乎是为了在商业区域内某一位置获得较大量的生意而支付的,因此,与出于同样目的而发生的广告费属于同一种类型的支出。然而,为了更精确地适应需求而发生的支出,例如,改进质量的支出,如果成功的话,那么,也将增加销售量。就支付某一区位费用而言,销售者只是通过提供更多的便利来更精确地适应需求。[6]他们只是使其商品适合需求,绝不试图改变需求。另一方面,位于市郊的销售者通过广告招徕人们到他们那里去,因为他们那里“远离高租金区域”,这不是为了他们自己,而是为了他们的顾客。他们给予其顾客更少而不是更多的便利,并试图转移消费者在这方面的注意力。我们得出区别这两种成本的另一种方法是:使产品适应需求的成本是生产成本,而使需求适应产品的成本则是销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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