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产品差别:对销售者和消费者的重要意义

产品差别:对销售者和消费者的重要意义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它起因于我们所称的产品差别。如果存在一个显著的依据用来区分一个销售者和另一个销售者的产品(或服务),那么,一般的产品种类是有差别的。将差别的这两个方面记在心里后,很显然,所有的产品实际上都是不同的,至少说是有轻微的不同,并且在经济活动的宽广范围内,差别是相当重要的。

产品差别:对销售者和消费者的重要意义

现在我们要考察的垄断力量和竞争力量的相互影响,与前一章所描述的不是同一种类型。它起因于我们所称的产品差别。本章要解释差别的含义是什么,以及它如何并且以怎样的关系既涉及垄断又涉及竞争。

如果存在一个显著的依据用来区分一个销售者和另一个销售者的产品(或服务),那么,一般的产品种类是有差别的。这样一种依据既可以是真实的,也可以是想象中的,只要对购买者来说它有一定的价值,进而导致购买者偏好一种产品胜过另一种产品就可以。只要这种差别存在,那么即使这种差别非常细微,购买者和销售者进行交易,也就都不是偶然的和随机的(如同纯粹竞争条件下的一样),而是依据他们的偏好。

差别可以依据产品自身的某些特征来区分,如独有的专利特征、商标、商号、包装或货柜特性,如果有的话;也可以依据产品的质量、设计、颜色及风格的奇特之处,存在于产品销售条件方面的差别来区别它。仅举一例来看,在零售业中,这些条件包括如下因素:销售者区位的便利性,商店的一般风格和特点,做生意的方式,公平交易的信誉,礼貌,效率,以及销售者及其雇员与顾客的个人联系,等等。因为这些及其他的无形因素因销售者不同而各异,所以在每种情形下的“产品”都是不同的,或许购买者或多或少地会考虑这些因素,并被认为随商品本身一同购买了这些因素。将差别的这两个方面记在心里后,很显然,所有的产品实际上都是不同的,至少说是有轻微的不同,并且在经济活动的宽广范围内,差别是相当重要的。(www.daowen.com)

在解释这一领域经济力量的调整方面,经济理论提供了(a)竞争理论,和(b)垄断理论。如果产品具有相当的个别性,如电车服务,或者产品具有法定的专利权版权,就通常被视为垄断;另一方面,如果产品与某一种类中的其他“产品”没有明显的区别,那么,它就与其他产品归为一组,并被视为某产业或某经济活动领域中的一部分,它们在本质上是竞争性的。因此,尽管专利通常归为垄断一类,但商标却经常被认为赋予了产品较低程度的个性,从而与竞争相当一致(有时甚至被看做竞争所必备的)。根据这种情形,用垄断者在他控制的市场范围内实现的总的利润的最大化来解释专利化产品的价值,而用较宽范围内的需求和供给的均衡来描述商标化产品的价值;而所有的价值问题是否都要被归为一类或者另一类,这要根据它们的主要因素来定,而对另一类所施加的局部阻碍则可以忽略不计。

这一过程产生的一种思考方式走得更远,它否定了所想象的次要因素的存在。垄断和竞争通常被认为不仅对立而且相互排斥。论证竞争就是证明垄断的不存在;反之亦然。的确,对很多人来说,术语“垄断竞争”看上去自相矛盾——文字变戏法。这个概念是最不幸的。没有一种力量在排斥另一种力量的同时要对价格作出便于理解的说明,这两种力量时常都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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