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资产证券化监管的发展小结

资产证券化监管的发展小结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总体来看,目前对于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监管,依照不同的产品分类由不同的部门负责,即信贷ABS,企业ABS和ABN分别由不同的机构监管。信贷ABS目前主要还是审批制发行,国务院会议制定了5 000亿元的总额度,而其中不良资产证券化还单独有500亿元的额度。保监会监管下的ABS在2016年刚刚起步,目前还是采取核准制监管。产品期限12个月。

资产证券化监管的发展小结

总体来看,目前对于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监管,依照不同的产品分类由不同的部门负责,即信贷ABS,企业ABS和ABN分别由不同的机构监管。其中,信贷ABS主要由人民银行、银监会监管,企业ABS依照发行主体不同分别由证监会和保监会监管,而ABN则由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来监管。

信贷ABS目前主要还是审批制发行,国务院会议制定了5 000亿元的总额度,而其中不良资产证券化还单独有500亿元的额度。

证监会监管的ABS目前已经改为备案制,因此在过去两年中取得了飞速发展,尤其在2016年发行规模后来居上,超过了早起步多年的信贷ABS。保监会监管下的ABS在2016年刚刚起步,目前还是采取核准制监管。

ABN目前也采取备案制监管,过去两年中增长速度也较快,但总体规模较前两者而言还是较小,预计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也难以赶上前两者。

案例 ABN发行案例——中车股份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

资产支持票据(ABN)对于银行间债券市场评级低于AA级的企业而言,是难以发行债券融资的情况下非常好的替代选择。本案例中的应收账款ABN就是一种该类产品的典型交易。

发行人中车股份为中国南车和中国北车按照对等原则合并组建的A+H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案中,中车股份通过与其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签订《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取得其下属子公司持有的部分应收账款,再将其转让给中航信托,从而设立“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信托资产支持票据”。尽管ABN本身严格而言不具备“真实出售”的坚实法律基础,但通过将信托加入交易结构,实际上通过混合模式实现了较好的风险隔离。(www.daowen.com)

案例图3 中车股份应收账款ABN交易结构

资料来源:中航信托

本案发行金额24.98亿元人民币,共7户债务人,分散于5个省、直辖市;平均债务余额2.57亿元,单户最高本金余额为10.73亿元,最低0.34亿元;加权平均结算周期为357天。产品期限12个月。尽管单户债务集中度很高,但评级公司依然认为该产品设计结构能够有效规避相关风险并给出了最高评级,其中中车股份的国家背景和国营铁路的行业背景为增级起到了重要作用。

案例表2 中车股份应收账款ABN产品设计

资料来源:中航信托、中诚信国际

不难看到,证监会监管的企业ABS改为备案制后,发展速度极为惊人,一方面体现了市场的巨大潜力和发展需求,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中国资产证券化市场成长的速度很快,市场正逐步在发展中迈向成熟。但也需要注意到,2016年企业ABS出现了首例违约事件,这也给监管敲响了警钟,同时对相关评级行业和产品定价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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