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上所述,未来推动中国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的可能方向,主要应从相关制度建设和监管方面出发,即新供给理论所强调的制度供给与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层面着手。目前中国资产证券化业务大致分为信贷资产证券化模式,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企业资产支持票据,这三类证券化业务分别发展、分别由一个部门进行监管。同时,应明确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备案制与负面清单监管模式,从监管设置层面真正适应促进业务开展。
如上所述,未来推动中国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的可能方向,主要应从相关制度建设和监管方面出发,即新供给理论所强调的制度供给与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层面着手。以下笔者提出立法、监管和审核制度的三方面推进方向。
其一,从制度创新层面,及早推出针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专门化规定或暂行条例,其中需涵盖关键的法律要件,如SPV设立、资产收益权转让等等;同时同步启动专门立法工作,未来应出台专门的《资产证券化法》。
其二,从管理创新层面,统一监管、简化和取消前置审批,转为事中与事后监管。目前中国资产证券化业务大致分为信贷资产证券化模式,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企业资产支持票据,这三类证券化业务分别发展、分别由一个部门进行监管。而未来在专门立法的情况下,也需要统一监管归口,避免业务的多头监管。同时,应明确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备案制与负面清单监管模式,从监管设置层面真正适应促进业务开展。(www.daowen.com)
其三,从技术创新层面,针对基础资产及收益权转让,建设专门的登记平台。为了落实专门化法规和业务中对于基础资产“真实出售”的需要,有必要针对重要标的资产门类,建设专门的基础资产转让登记平台,作为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的市场基础设施,便于统一规范核算和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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