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状与问题
中国的资产证券化早在20世纪就曾以离岸证券化的形式开展,而真正意义上的境内机构资产证券化始于2005年中国银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发布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后开展的相关实践。时至今日,资产证券化业务在中国依旧处于相对起步阶段。学者们就中国资产证券化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研究。
首先是基于早期业务试点过程中的一些情况和监管问题的研究。李文泓(2005)认为资产证券化并不必然实现风险的转移,因此监管当局需要对风险转移程度进行判断,并对银行保留风险提出资本监管要求。洪艳蓉(2011)认为资产证券化的“发起—分流”业务模式引发的风险,需要监管机构通过强化金融中介激励机制和信息披露制度予以解决;中国有必要立足国情,完善试点法制和发挥自律组织的作用,重启并推广风险可控的资产证券化模式。胡威(2012)通过理清资产证券化从资产真实出售到通过各种技术处理变成能在资本市场上具有投资特征的证券的过程,分析资产证券化给交易各方带来的收益和影响。岳丹莹(2014)对国内目前三大资产证券化模式(信贷、企业、资产支持票据)进行了对比(五个角度:基础资产类型、交易方法、增级方式、资金分配次序、信息公告模式),并以中国工商银行2013年发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为案例,分析了中国发展该业务的前景。
2014年被认为是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的分水岭,当年的产品发行量、发行规模及产品多样性与往年相比都出现了明显增长。而考虑此前业务发展相对缓慢的原因,次贷危机导致的全球金融危机,并影响中国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进程被认为是一个可能因素。李龙龙(2014)认为资产证券化不是次贷危机的根源,而在于高信用风险的累积;通过介绍次贷危机后美国在资产证券化上的改进,总结其经验与教训。作者认为中国资产证券化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在于,首先缺乏完善的法律体系支撑,其次可供选择的基础资产种类过于单一,再者缺乏合适的SPV及评级、增级机构,此外资本市场不健全、无法提供支撑,监管与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
具体考虑中国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王元璋、涂晓兵(2011)在梳理中国资产证券化业务实践历程基础上,认为中国资产证券化一直面临政策制度与市场需求未能很好地结合的问题,因此需要建立科学完善的法律体系,协调监管、加强机构投资者培养,明确受托人职责及提高准入门槛等。公明明(2013)认为,不妥当的税务处理会增加资产证券化参与主体的税收负担、缩减利润空间、削弱投资动力,通过对比美、英、法、日等国资产证券化税务处理经验,借助案例分析了中国目前存在的问题(目前仅出台了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规定通知——适用主体有限、处理缺乏公平;真实销售判断规定不清晰存在风险;缺乏细则、税务处理不明确)。杨静(2014)分析了中国资产证券化发展中的历史问题(法律配套、监管、政府推动与市场需求不同步性)和新形势下的新问题(巴塞尔协议Ⅲ等政策变化、非标资产转让业务兴起降低正规需求)。王跃(2014)认为中国资产证券化业务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障碍有:金融监管体制难以适应需要;缺乏正式的资产证券化法律;业务核心功能尚未发挥;市场主体参与意愿较弱;二级市场流动性差。张峥(2015)认为中国资产证券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有:法律制度不完善、资产种类单一;核心归属不明确、缺少评级机构;信息披露不足、相关市场不完善。
王怡(2015)从中国国有企业融资的现状入手,详细阐述了中国国企资产证券化实施的必要性(增强流动性、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特点(低成本、表外),以及存在的困难(缺少统一的资产证券化立法、财务税收制度不明晰、市场供求关系不成熟)。王露璐(2015)认为目前中国资产证券化的特点是发行主体多元化和信贷资产证券化组合模式创新;存在的问题则是证券化产品规模偏低,造成市场交易量小、流动性不足;其原因有券商、基金、保险等机构投资者参与不足,个人投资者无法参与,信贷和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市场割裂、做市商及回购机制缺乏。李杰、韩温钰(2015)则认为资产证券化是对内实现利率市场化和对外实现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步骤和手段。目前该业务呈现中国本土化特色:基础资产以对公贷款为主、交易结构以去复杂化、内部增信为主。实现该业务在中国常态化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有:多头监管与市场分割、配套法律和监管要求不完善、二级市场不发达等。(www.daowen.com)
综上,从现有研究来看,学者们认为中国资产证券化业务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法律、流动性和业务配套等方面。
2.未来建议
根据早期实践,学者们提出了中国促进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相关建议举措。譬如早在2005年试点信贷资产证券化文件出台前,孙奉军(2001)通过分析资产证券化相关供求关系和制度因素后认为,当时开展资产证券化的条件和时机并不成熟,因此应遵循先国际后国内的原则,先开展离岸资产证券化,待时机成熟再开展国内资产证券化。而在试点文件出台后,沈炳熙、马贱阳(2007)基于新制度环境和试点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详细分析了信达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证券化案例的经验和不足,论述了中国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必要与可行性(政策环境初步形成、可借鉴风险防范和监管体系大体建立、交易结构已有可借鉴模式),以及未来还需推进的技术准备与措施(建立审慎合理的不良资产评估机制;多种增级和流动性安排防范信用支付风险;建设不良资产回收服务商约束激励机制;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展业务)。次贷危机引发金融危机后,许多奇(2011)则通过反思次贷危机和比较美国的监管体系改革,立足中国实践,认为针对资产证券化,重构金融监管必须以信息监管为中心,构建统合监管平台,形成有效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全程信息披露制度,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
学者们对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还是具有较高期待的,譬如肖力、叶申南(2015)认为资产证券化是解决中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有效途径。王迪(2013)着重研究了企业资产证券化方式在中小企业证券化融资中的应用,针对其规模小、难以独立担任发起人的现实,提出了中小企业联合资产证券化方式的一般流程,并以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为例举出了实践操作范例。宋强(2014)对中国资产证券化发展进行了梳理,认为未来发展路径可由住房贷款、学生贷款和金融债券等三大市场推进。秦威(2014)认为应加大建设中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力度,加快信用评级机构与资产评估标准体系的建立,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加强产品创新。吴晓求(2015)指出应推动存量金融资产证券化,对银行而言能够帮助解决存量风险和负债严重的期限错配,对企业而言有助于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葛丰(2015)认为推动国资证券化是中国国企改革的重要抓手,可有效提升国企治理有效性(引入现代企业制度框架、引入新投资者与外部监管、市场化选择与监督经理层、使得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尽可能对称、增强企业建立完善激励机制的自主性)。冯光华(2015)则认为实行注册制有助于资产证券化市场的改革发展,未来进一步推进需要:转变观念,放松事前管制;遵循市场规律,依托场外市场向机构投资者发行;完善市场化约束与风险防范机制;营造宽松制度环境,推动解决法律会计税收等制度问题。
但学者们也对资产证券化发展可能带来的风险提出了警示,如周铁军(2015)认为只有加强基础资产信息披露、完善监管制度、缩短产品流通链条,才能避免过度资产证券化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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