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知识管理视角看重大科技工程技术创新系统的演进过程,其实质是技术隐性知识与显性知识在系统中转换的过程,是创新技术、知识在各创新主体间转移、流动,并经过创新主体的加工创造而形成新的技术知识的过程,既是知识本体的创新过程,也是知识扩散和知识转移的过程。具体而言,这种创新知识的转移、扩散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核心企业与政府间的知识转移
在重大科技工程技术创新系统中,核心企业是主要创新主体,承担重大科技工程技术创新活动的主要实施工作,它与政府部门之间主要进行的是相关政策信息和反馈信息的知识转移,是一种显性知识的相互转移。政府部门通常是通过资金资源投入、制定各种政策法规等方式向系统输入资源,支持核心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因此,政府向核心企业知识转移的主要方式是通过政策信息、培训指导等宏观方式。核心企业在开展技术创新活动过程中,需要落实政府政策并接受政府指导,往往还要协调政府与其他创新主体间的知识流管理工作,进而通过向政府部门反馈信息(如汇报重大科技工程技术创新系统进展等方式)将创新知识转移到政府部门。
2.核心企业与参与企业间的知识转移
核心企业与参与企业间的关系是通过创新系统组织协同机制建立起来的,它们之间的复杂关系网络可以促进创新系统内各主体间隐性和显性知识、技术的传递,进而产生创新协同效应。由于核心企业和参与企业具有共同的创新目标,使它们之间易于突破组织界限交流信息、分享经验,在协同合作过程中实现核心企业和参与企业间的双向技术知识转移。
3.核心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间的知识转移(www.daowen.com)
高校、科研院所是科技创新知识的源头,为达到先进的技术水平,核心企业会充分利用高校、科研院所已有的先进创新科技平台、创新资源、科技成果等,和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技术依托关系,确保核心企业自身保持持续不断的创新能力。同时,高校、科研院所等研究机构能够不断向核心企业输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以及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的系统性知识。伴随创新型人才的流动,各种隐性知识随之由高校、科研院所流向核心企业。它们之间的知识转移主要是通过互动交流、委托代理、技术合作、服务、开发等途径来实现的,这种知识转移更多是一种隐性知识向显性知识转化的过程。
4.参与企业与政府间的知识转移
和核心企业一样,参与企业也同样受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法规的约束,并享受政府部门制定的因参与重大科技工程技术创新活动而享受的有关税收、补贴、减免等优惠政策。
除此之外,系统演进过程中的知识转移还包括参与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间的知识转移,政府与高校、科研院所间的知识转移等。
从上述分析可知,重大科技工程技术创新系统各创新主体间的知识转移活动非常频繁,且知识的表现形式不一,各种知识的流动促使系统形成了复杂的知识网络。从知识管理的角度理解,重大科技工程技术创新系统演进的过程就是系统内的各种知识在创新主体间的流动,隐性知识与显性知识的相互转化并逐渐形成新的创新知识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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