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农业”是欧盟积极支持、广泛推广的一种农业模式,是欧洲农业发展的典型特色。由于强调农业具有多种功能,而不仅仅是提供粮食,“多功能农业”的发展思路对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制定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它广泛出现在环境、农业和贸易的国际谈判中,并经常引起激烈的争论。那么,在欧洲人眼里,农业到底具有哪些功能?这种看待农业的视角和发展思路对我们的农业发展有什么启示?农业有哪些功能?
欧盟的多功能农业
农业的多功能概念最早出现在90年代初欧共体共同农业政策的麦克沙里改革过程中。欧共体农业委员会认为,农民不仅是农产品的生产者,还是环境的保护者。1995年,弗朗兹·费席勒担任欧盟农业委员会主席后,进行了农业政策改革,在这个过程中,“多功能农业”作为农业发展的模式得到了接受。1997年,欧盟农业组织委员会提出了关于欧洲农业模式的详细定义:在欧洲,农业不仅提供了健康的、高质量的食物和非食物产品,它还在土地利用、城乡计划、就业、活跃农村、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田园景色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欧共体/欧盟不仅在其内部积极推动多功能农业,而且在国际谈判中积极推动“多功能农业”在世界范围内的认可和实施。1998年经合组织农业部长委员会宣言提出:除了基本的提供食物和纤维的功能外,农业活动还能改变陆地的风景,提供诸如土地保护、可再生的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管理、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环境利益,同时对于很多农村的社会经济生存有利。同年,欧盟、日本、韩国在《关贸总协定农业协议1999年展望》中一致同意使用“多功能农业”这名称来包括生物多样性、粮食安全、田园景色、文化遗产和农村发展等问题领域。
多功能核心理念是强调经济、社会与生态价值之间的平衡,将农业赋予更多的内容,避免将农业看做是一个提供食物的普通产业。
1.坚持“多功能”农业的意义
欧盟提出多功能农业有其特定的背景。在外部环境上,是为了在世界范围内的贸易自由化背景下维持对农民的补贴。“二战”后,欧洲为了解决严重的粮食短缺,对农民实行按产量、面积、牲畜头数进行补贴的政策,鼓励集约型农业的发展。从此,农业补贴成为欧洲农民的重要收入来源。然而随着全球贸易自由化的发展,欧洲对农业实行高额国内补贴的政策,违背了贸易自由化的原则,受到其他国家尤其是美国的强烈反对,在国际贸易谈判中激起了强烈的矛盾。在这样的背景下,欧盟为了缓解矛盾并继续对农业进行补贴,就提出了农业多功能的概念,将对农业扶持的重点从生产层面转到环境保护、动物福利、产品质量、农村文化与景观等方面。
世界农业环境保护的领先者
欧洲内部农业发展遇到的问题也促使了农业从生产功能向多功能的转变。鼓励集约型农业政策的实施造成了严重的环境问题。农民为增加农产品产量,大量使用化肥、除草剂、杀虫剂,牲畜过分集中饲养、放牧,在生态脆弱地区进行农业生产,造成了水污染、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受到破坏等严重的环境问题,赏心悦目的乡村风景也遭到破坏。荷兰的养猪业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该国因其集约化的畜牧业生产而面临巨大的“粪便危机”,曾经荷兰的东部和南部的一些地区就像巨大的污水处理厂。(www.daowen.com)
鼓励农产品生产的共同农业政策产生了严重的财政问题。这一政策刺激生产,不仅使短缺的需求得到满足,还产生了产能过剩,出现了“奶油山、葡萄酒湖”的现象。生产过剩导致了欧共体农业补贴的开支剧增,占全部就业人口大约5%的农民却花费了欧共体大约一半的开支。
共同农业政策的实施还导致了农村地区的社会问题。鼓励农产品生产和集约型农业发展是一种竞争性的农业政策,导致了一些规模小的家庭农场收入减少甚至破产,农业作为人们就业选择的吸引力降低。将产量当做第一目标,使得农场主过度追求产量,带来历史文化遗产的破坏,大型食品公司的冲击使得传统食品生产萎缩甚至消失。
就是在这样的内外部环境下,欧洲对农业的发展模式进行再思考后,选择了充分体现和保护农业的多功能用途的发展方式。这种方式也让欧洲成为世界农业环境保护的领先者。
2.如何保障多功能
那么,欧盟采用哪些措施来实现促进农业的多功能化发展呢?首先就是打破补贴与产量挂钩的方式,实行直接收入支持计划,对愿意休耕土地而且休耕率达标的农户进行直接补偿。
欧盟还要求各成员国制定适合本国的环境要求的农业生产承载量,包括牛羊最大载畜量、在坡地上的耕作条件、最大化肥使用量、农药使用的特殊条款等。如果农民没有遵守这些要求,对其的直接支持将减少或者取消。
具体到各个成员国,每个国家则根据国内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法国主要的政策工具之一就是国家与农户之间的“农场合同”。法国南部的吕贝龙山地区自然保护区就是这一政策实施的很好典范。20世纪70~80年代,在产量补贴政策的鼓励下,养羊业农业生产者放弃了自然放牧的传统饲养方式而改为圈养,使得吕贝龙地区的饲料种植侵占了平原上的大片耕地,不再放牧的山坡上荆棘丛生,不仅破坏了自然景观,还给森林防火带来隐患。从90年代初开始,在新的农业政策框架下,吕贝龙自然保护区与牧民签订环保牧业合同,牧民保证在合同期内完成规定的除草治山任务,国家及自然保护区则按照完成的面积和难度情况给农民发放奖励。签订了合同的牧民重新将羊赶上山,既养了羊,又挣了奖金。有的牧民得到各类奖金可以占到收入的50%~60%。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