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以上理论对复杂传播有一定的解释力,可以把某些复杂传播看作前后相继的两次简单传播,但都不是针对复杂传播的。
传播“把关人”的理论表面上涉及复杂传播,但“把关人”是指“采集、制作信息的过程中对各个环节乃至决策发生影响的人”(张国良,1995:156),可以说是广义上的传者,体现的是一个集体或组织作为传者的传播意图。例如,记者撰写新闻稿,发给电讯稿编辑,编辑筛选稿件后送交编辑部主任,编辑部主任再对稿件作取舍定夺,最后报主编,主编同意后才能向大众传播。表面上看,记者是传者,编辑、主编都是传播的第三方,但他们实际上都是传播的“把关人”,直接或间接地决定传播的内容与形式,“体现决策人的意志”(张国良,1995:158)。“二级传播”理论同样涉及复杂传播,但主要关注人际传播在大众传播中的效果。
Westley和Maclean在《传播学研究的概念模式》一文中对复杂传播有深入分析。(2006:154-163)他们提出传播中存在有目的信息(purposive message)和无目的信息(non-purposive message),前者指“传者A发出的旨在影响受者B对事物X的认识的信息”,而后者指“(从事物X)直接传递到受者B的信息,或者经C传递到受者B的信息,而且没有任何旨在影响受者B的传者意图。没有影响受者B的传者意图使得传者A的行为变为事物X”。(Westley&Maclean,2006:159)他们从有目的信息和无目的信息引申出有目的传播和无目的传播。无目的传播中的第二种情况就是我们所认为的复杂传播。这与以上两位学者的看法不同。
这两位学者认为,在缺乏影响受者B的传者意图的传播中,C要想保住其角色,必须选择适合受者B要求的有关事物X的信息或者传者A对X的观点,所以C不是传播者,而是受者B的“代理人”(Westley&Maclean,2006:157),他传递给受者的信息是无目的信息。他们因此把有C参与的传播与从事物X直接到受者B的传播都归为没有传者的无目的传播。(Westley&Maclean,2006:157-161)虽然他们承认这种划分只是传者和C角色的规定性描述,而不是他们的实际表现(Westley&Maclean,2006:162),但我们认为无论从规定性还是从实践上都有必要肯定第三方C在传播中扮演的独特而重要的角色。这一角色既有别于传者,又具有传者的某些特征,可视为“准传者”。原因有三:
首先,从传者的传播意图角度看,C即使没有影响受众的意图,但也有他预定的传播意图,只不过该意图受其传播角色的限制,只能是按受众的要求传递传者A发出的信息,而传播实践中的情形更为复杂,C完全可能在传播中加入个人目的[1],甚至在受众难以觉察的情形下以个人目的取代预定目的,暗中影响受众。例如,C为了节省时间,只把A传递的重要信息告知B,并且得到了B的同意。再比如,当C是A的唯一信息受者,那么他在转述A的信息时如果对该信息进行了改动,B就很难察觉。所以C在一定程度上仍扮演了传者的角色。(www.daowen.com)
其次,从传者对信息的处置权来看,C虽没有参与信息的生产,却在传播过程中有意无意、或多或少地对信息进行了一定的加工,甚至是改动,他对信息的部分处置权使得他具备了一定的传者地位。
再次,传者的“不在场”使C成为整个传播过程的实际控制者。在无目的传播中,传者A只提供传播的信息,除此之外基本不参与该传播,有时甚至是在A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而第三方C是传播过程的幕后控制者,可以决定何时、何地、通过何种媒介把信息传递给受众,虽然他对信息本身的处置权有限。
所以,有第三方C参与的传播并不是没有传者的无目的传播,而是一种受限传播或准传播。
此外,该理论认为C满足受众的需求所以是无目的的,等于把能否满足受众需求看作有无传播目的的标准,而传者A具有影响受众的意图就是有目的的,人为地把传者影响受众的意图与满足受众需求对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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