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研究信息本地化首先需要明确信息本地化与翻译的联系与区别。翻译研究界通常认为,本地化与翻译都是跨文化传播与交流行为,或“语言斡旋”(linguistic mediation)行为(Pym,2002)。但对这两种行为有何差异却没有明确答案。
我们认为信息的任何跨文化传播行为都涉及前后两端:前端是信息在A文化中的形态,而后端是该信息在B文化中的形态,信息从A文化到B文化正是跨文化之意。信息本地化与翻译都是信息的跨文化传播与交流,二者在此过程的后端多有相似,但在前端却有很大不同。这其中的缘由之一是二者的传播模式不同。本章旨在从传播模式角度揭示信息本地化有别于翻译的本质特征,因为传播学的研究表明,传播模式是人们正确认识传播现象的关键,常具有下列五种功能:
(1)构造功能。它能揭示传播过程中各系统或要素之间的先后次序、排列方式、结构形态以及与外界的种种联系,可以使我们在观照、分析其中任何一个要素时能获得整体的形象,认识到这一要素和相关因素之间的复杂联系及互动图景。
(2)解释功能。即传播学者可用它来观察和分析信息传播中出现的种种现象,用来回答和解决信息沟通中遇到的各种复杂的问题,并能够以一种简洁的方式和清晰的描述将结果或答案呈现在人们的面前。
(3)引导功能。即引导研究者、决策者以及实际操作人员密切关注传播过程中的各种要素及其关系,从而积极主动地干预之、调控之,使自己的工作能始终沿着一条比较正确的轨道前进。(www.daowen.com)
(4)简化功能。即接受该研究模式的传播学者的研究工作,不再需要从起码的原则和基础开始,可以跳过一些要素,简化一些步骤,集中精力和时间深入到这门学科最微妙、最深奥的理论前沿去寻金觅宝。
(5)预示功能。也就是说,它可以对某一项将要进行的传播活动的进程或者结果进行预示和预测。至少,它能够为估算信息传播的各种不同结果可能发生的概率提供依据,传播研究者因而可以据此建立假说,提出增强传播效果的可行性建议。(邵培仁,2000:45)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书所使用的翻译概念不是Toury所说的“在目标文化中无论在何种前提之下凡是以翻译的形式呈现或被视为翻译的任何目标语话语”(Toury,1985:20;转引自Shuttleworth&Cowie,2004:182),因为这种泛化的翻译定义虽然有其描写价值,但缺乏定义的严谨性,不利于人们认识翻译的特征与本质,更不利于认清不同性质的跨文化传播与交流行为之间的区别。本书中使用的翻译概念是“严格意义上的翻译”(translation proper),即“用一种语言来解释另一种语言符号的意义”,又称“语际翻译”(Jakobson,1959/2004:139;转引自Munday,2008:5)。而且如无特殊说明,翻译在本书中仅指笔译,不包括口译。本书涉及的其他学者的翻译概念不受上述限定。
本章第一节先探讨同一语言文化内的传播模式,特别是有第三方参与的复杂传播模式;第二节提出源发传播、衍生传播以及杂合传播这三类传播的概念并分析它们的特征;第三节中,根据这些观点来分析跨文化传播现象,得出结论——翻译是跨文化的衍生传播,而信息本地化是跨文化的源发传播,并提出信息本地化在全书中的工作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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