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改革中的探索和实践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改革中的探索和实践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②组织编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因此,应当允许改革中的探索,允许各地区在具体做法上的差异、具体内容的不同和侧重点的不同。一是市国资委,它是上海国有资产所有权的总代表,依法拥有上海全部国有资产,并对其行使占用、使用、处分和收益四项权能。二是由市国资委组建若干市一级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授权给这些公司作为国有产权的代表机构,行使所有权。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改革中的探索和实践

在传统体制下,国有资产管理中的主要弊端有:一是行政机构管企业,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政企不分、行政干预等现象;二是企业成为行政机关的附属物,处于一种没有经济权利、经济利益的地位,失去了发展的动力,因而国有资产也失去了不断增殖的机会;三是虽然部门林立,但它们都不代表国家的利益,都不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职能,造成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现象。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就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把企业培育成真正的市场主体,增强企业的活力,促进国有资产的增殖,探索一条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因此,在构建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过程中,应当考虑以下几点。

第一,关键是转变政府职能。防止政企不分、行政干预的现象,并不在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划归政府系列还是全国人大系列,因为不论是由政府领导还是由全国人大领导,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都是一种行政管理部门,承担行政管理职能。所以,问题不在于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隶属关系,而在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作为管理机构应转变职能。注重管理职能的转变,才是避免政企不分、行政干预的有效办法。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不应参与具体的经营、投资活动,而应加强对国有资产的宏观管理。具体地说:①组织拟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②组织编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③组织收集、处理、发布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方面的信息。④组织协调各部门在监督管理国有资产工作中的关系。⑤指导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介机构的业务工作。

第二,核心是模式的多样化。在构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过程中,采取一种模式并推广到全国,这种方式是不现实的。我国幅员广大,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改革的进度参差不齐,只能在总的原则指导之下,让各地区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特点的模式。在高科技部门、军工部门和铁路、邮电、民航等部门,大多是垄断性企业,因而政府的权利要大一点;在一般的竞争性企业中,企业的权利就要大一点。在经济发达、改革走在前列的地区,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大多已被撤并,因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管理幅度就大一些;而在经济不发达地区,改革较为滞后,专业经济管理部门的管理幅度就大一些。因此,应当允许改革中的探索,允许各地区在具体做法上的差异、具体内容的不同和侧重点的不同。例如,上海注重体制上的改革,把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转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市国资委,它是上海国有资产所有权的总代表,依法拥有上海全部国有资产,并对其行使占用、使用、处分和收益四项权能。二是由市国资委组建若干市一级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授权给这些公司作为国有产权的代表机构,行使所有权。三是管理公司把不同份额的国有资产投入到各个经营性企业,从而形成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通过这三类公司依法自主经营,最终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而深圳市则注重机构设置的改革。深圳市在机构设置上进行了两大改革:一是设立集团公司或总公司,代替行政性的行业管理机构;二是成立市投资管理公司,发挥对深圳国有资产进行专门管理的职能。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作为国有资产产权代理机构,以投资、管理、监督、服务四大职能为主,在财政局、体改委等部门的配合下,进行了国有资产管理的一系列改革,如理顺税利关系,实现税利分流;以国有资产产权代表身份在国有企业中推行承包制;进行股份制试点和董事长派遣工作;做好清产核资,摸清家底等基础工作;等等。(www.daowen.com)

第三,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是与社会化大生产相联系的发达市场经济的产物,它是指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能反映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使企业真正成为面向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的一种企业制度。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法人制度。企业要进入市场,成为市场主体,就必须是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法人企业是出资者依照法律构造,并使其人格化的一种经营组织,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二是有限责任制度。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企业破产清盘时,出资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三是科学的组织管理结构。通过规范的企业组织制度,使企业的权力机构、监督机构、决策和执行机构之间相互独立、权责明确,在企业内部形成激励、约束、制衡的机制。这种组织机构使出资者、经营者、生产者的积极性得以调动,行为受到约束,利益得到保证。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形式是公司制,我国主要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不论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还是中介管理公司,一旦将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后,即形成企业法人财产,按其在全部资产中所占比例承担风险,并享有应得的利益。在具体的管理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不能再用行政手段,而只能通过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按规范的程序和做法,来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这样就更为合理地界定了国家与企业的权责利关系,从而维护了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独立地位。

(原载于《投资研究》,1994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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