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革开放以来的30多年间,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层出不穷。这些种类繁多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的出现,沟通了地区之间的交流与联系,加强了地区间经济协作关系,扩大了地区间的商贸流通和市场交易规模,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
尽管区域经济合作组织的出现,在促进地区间经济联系和经济发展方面起过积极的作用,但我们同时也看到,30多年来地区间的经济冲突和恶性竞争不仅没有减弱,反而有越演越烈之势。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就出现了地区间的原材料抢夺战,如“棉花大战”“烟叶大战”等。原料大战的出现,一方面是因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长期从中西部地区将原料低价调拨给东部地区,而东部加工成产品后又高价返销原料产地,造成对中西部地区的经济不公平,引起了落后地区的反弹;另一方面是改革开放后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意识增强,力争公平的经济权益。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地区间的恶性竞争表现为产业同构化和重复建设。据统计,在80年代末期,全国就有23个省市区生产洗衣机,29个省市区生产电视机,23个省市区生产电冰箱。“九五”时期,有24个省市区把电子工业列为主导产业,有22个省市区把汽车工业列为主导产业[8]。进入2000年后,我国各地区又开始争相建设新兴产业。据推断我国先后有北京、上海、天津、长春、大连、重庆、武汉、合肥、西安等十多个城市要建“硅谷”或“光谷”[9]。据《人民日报》报道,有30多个城市在“十二五”规划中推出要建“金融中心”[10]。
地区间恶性市场竞争的态势,表明我国现有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其原因在于现有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的发育极不成熟,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主体单一,在现有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中,大都是由各地政府倡议发起并组织运行,由政府进行各种事务的讨论与决策,而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则无权参与,处在被协调、被调控的地位。二是形式单一,区域经济合作组织的主要活动方式是会议,大多是经济交流会、情况通报会、招商引资会等,这些会议每年在各地转流举行,俗称“转转会”。三是功能单一,由于区域经济合作组织的联席会议大多流于清谈,因而各地都是派出退居二线的领导参加会议,这就更降低了联席会议的档次和地位,这就使各类地区联席会议无法做出决策,难以起到协调作用,根本无法解决现实问题。
因此,为了更有效地推进地区经济的相互协调和相互促进,需要改造和重构现有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而区域经济合作组织的改造与重构,应考虑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第一,经济区划与行政区划相结合,经济区划和行政区划是区划的两种方式,它们各自有不同的内涵与标准,但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加强区域管理,促进区域发展。因此,在区域经济合作组织的构建中,应当把两者有机地结合为一体。构建区域经济合作组织,是为了加强区域之间的经济交流与协作,促进经济发展,增进经济效益。所以它是一种跨区域的组织和跨区域的合作,它必然要体现经济区划和市场经济的要求。但由于这些经济合作又是在现有的行政管理体制下进行的,所以同时又要与行政管理相适应,以确保经济合作更为顺畅,例如,1996年国务院在“七五”计划中推出了东中西三大经济地带的划分,东部包括了12个省市区,中部包括了9个省市区,西部包括了9个省市区。所以东中西虽然是经济区划,但它是以省市区的行政层次为基本单元的。再如“长三角”合作组织包括了上海、浙江、江苏的16个城市,这是一个跨区域的经济组织,但同时它又是以市这个行政层次为基本单元的。所以区域经济合作组织把经济区划与行政区域相结合,既能顺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又以现有行政体制为基础,使区域经济合作组织能够更为有效地进行管理和实施合作。
第二,政府牵头与企业参与相结合。在现有的体制下,由于企业之间的合作组织如产业协会、商会等数量较少、发育也很不成熟,因而它们的社会作用与影响不大。与此相适应,现有大多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都是由政府牵头组建而成的,这也是目前国情的现实选择。但是建立区域经济合作组织的主要内容,毕竟是经济活动的交往和协作,因而如果没有企业的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必然是有缺陷的。所以,一方面区域经济合作组织要政府牵头,因为政府是经济运行的管理者和宏观经济的调控者。政府牵头有利于区域之间的沟通,有利于跨区域组织的构建;另一方面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也需要企业的参与,因为企业代表了市场供求的双方,是生产要素流动的承担者,也是跨区域经济合作的执行者,企业的参与能够使跨区域经济合作的各项决策得以落实,使区域经济发展更具有可持续性。
第三,表层合作与深层合作相结合。在实践中,区域之间的经济合作存在着多种形式,大体上分为表层合作与深层合作。从表层合作来看,主要表现为经贸论坛、博览会、贸易洽谈会等,另外还有通过区域经济合作组织的商谈,就区域内某一项活动的合作达成协议。例如,国务院批准在云南设立香格里拉州,引起了相邻各省的争议。2002年经过西南地区六省七方联席会的协商,各方同意在川、云、藏之间建立“大香格里拉经济圈”,共同推进旅游业的合作与发展。从深层合作来看,表现为区域之间的经济合作更加紧密。例如郑州、洛阳一体化,两地之间现有两条高速公路,而高铁开通后,两地之间能实现半小时到达,为两地一体化发展奠定了基础。一体化发展的内容一是资源配套一体化,即自然资源、人才、技术等统一协调配套;二是产业协调一体化,即一、二、三产业统一规划、协调发展。再如广州、佛山同城化,2009年两地签署了《广州同城化建设合作框架协议》,规定两地将在产业协作、城市规划、交通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这四大领域率先同城化,然后在经济、社会领域推进全面合作。所以从总体来看,区域之间的合作逐步由松散合作转向紧密合作,由表面合作转向深层合作,各地根据自身的经济水平和现实基础,选择适当的合作方式,已成为日益明显的趋势。
第四,权利与责任相结合。随着区域间经济合作日益紧密,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也要随之发生变化和转型。这表现为区域经济合作组织正由咨询组织转向决策组织,因为随着一体化,同城化程度的提高,区域合作越来越多地涉及经济利益、经济政策的调整。因此,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也越来越多地向决策组织转变,组织机构中二线领导也日益为在职领导所代替。正因为如此,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在区域经济合作、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规划、指导、协调、服务作用,正不断突现出来。
(原载于《中国经济问题》,2012年第3期;丁任重,孔祥杰)
【注释】
[1]曾培炎:《新中国经济50年》,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1999年。(www.daowen.com)
[2]上海财经大学区域经济研究中心:《2003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报告——国内及国际区域合作》,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年。
[3]张可云:《区域大战与区域经济关系》,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01年。
[4]张可云:《区域大战与区域经济关系》,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01年。
[5]张可云:《区域大战与区域经济关系》,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01年。
[6]曾培炎:《新中国经济50年》,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1999年。
[7]张可云:《区域大战与区域经济关系》,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01年。
[8]陈秀山,孙久文:《中国区域经济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
[9]邹剑仑:《中国真的需要这么多“硅谷”吗?》,《经济日报》2000年11月21日。
[10]熊健:《中国需要30个“金融中心”吗?》,《人民日报》201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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