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初:中国经济快速进展

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初:中国经济快速进展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84年9月,原国家经委与国家计委、国家民委和国家物资局联合召开了“全国经济技术协作和对口支援会议”。财政部、国家统计局、物资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业部、体改委、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相继制定了一些具体规定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在此阶段前,我国有组织的区域经济合作基本上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

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初:中国经济快速进展

1984年9月,原国家经委与国家计委、国家民委和国家物资局联合召开了“全国经济技术协作和对口支援会议”。同年秋,《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对外要开放,国内各地区之间更要相互开放。经济比较发达地区和比较不发达地区,沿海、内地和边疆,城市和农村,以及各行业各企业之间,都要打破封锁,打开门户,按照‘扬长避短、形式多样、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大力促进横向经济联系,促进资金、设备、技术和人才的合理流动,发展各种经济技术合作,联合举办各种经济事业,促进经济结构和地区布局的合理化,加速我国现代化的进程”[4]。1986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横向经济联合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横向联合的原则、目标,促进物资横向流通,加强生产与科技结合,发展资金横向融通,调整征税办法,保障经济联合组织合法权益等问题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1991年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又提出“继续完善和发展区域合作,以省、区、市为基础,以跨省、区、市的横向联合为补充,发展各具特色、分工合理的经济协作区;提倡经济上较发达的沿海省、市与内地较不发达的省、区开展经济联合。巩固、完善和发展区域合作组织和各种经济网络”[5]。财政部、国家统计局、物资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业部、体改委、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相继制定了一些具体规定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在政府推动下,地区、城市与企业之间不同层次、不同规模、不同内容的合作在这段时期大量涌现,区域合作的地域范围不断扩展,内容不断丰富,形式也不断多样化,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到100多个。在此阶段前,我国有组织的区域经济合作基本上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1985年后,中西部地区也开始建立广泛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现有的经济合作区(包括经济协作区、经济技术协作区、经济网络等)绝大部分是在这一时期形成的。(www.daowen.com)

这段时期区域经济合作的内容,开始由物资调剂和技术、资金协作转向地区间的联合开发,如联合建设跨省市的能源、原材料、交通通信项目,联合开发区域市场等。国家鼓励东部发达地区对中西部不发达地区开展以经济利益为纽带,以技术转让、人员培训、补偿贸易、合资经营、合作开发等形式多样的经济合作,鼓励东部地区将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初级产品加工业向中西部适宜地区转移。国家有关部门还实施了旨在促进东西部联合的计划,如农业部组织的“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示范工程”、中国轻工总会组织的“东西携手工程”、全国工商联组织的“光彩事业计划”,组织中央各部门、社会各界、发达省市对落后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工作等[6]。据对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不完全统计,“八五”计划前四年(1990~1994)共执行经济技术协作项目27.3万项,协作资金总额3674亿元,实现生产总值3994亿元,新增税收51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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