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从单一改制走向分类改革的演进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从单一改制走向分类改革的演进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不能脱离国有企业的性质和社会责任,应根据国情、经济发展阶段和体制背景等情况,以及企业承担的任务、目标,在不同的领域根据企业的不同功能进行分类改造。[13]马建堂,刘海泉:《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回顾与展望》,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出版社,2000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从单一改制走向分类改革的演进

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论述,并借鉴国外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实践,我们认为,在任何社会中都会存在着一定数量的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的存在,既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也是政府履行自身职责的需要;一个国家中国有企业的发展,要立足国情,并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相适应。同样,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来看,我国的国有企业不一定要成为完全的商品生产者,不一定要完全履行经济功能。我们认为,在现阶段国有企业是特殊种类的企业,它不仅要承担经济责任还要承担社会责任,所以要把国有企业改造成完全的、真正的市场主体是不现实的。从国有企业的这一定位出发,国有企业的行业分布就要着眼于非竞争领域公共事业服务领域和事关国民经济命脉的领域。

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不能脱离国有企业的性质和社会责任,应根据国情、经济发展阶段和体制背景等情况,以及企业承担的任务、目标,在不同的领域根据企业的不同功能进行分类改造。

第一,提供公众服务和利益的国有企业,包括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益性企业,以及民间不宜经营的特殊行业(如制币、特殊药品的生产和供应等)。这类国有企业应“国进民退”,因为它们需要实现特定的社会目标而不是利润最大化目标,负有普遍供应的义务,所提供的产品服务客观上不能营利,否则就会引发社会问题。此时,要求国企盈利或自负盈亏是不公平的,是一刀切的不切实际的制度安排。对这类国企应不以经济指标为考核业绩,不必面向市场,不必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必要时还应给予补贴。国家独有产权,企业任务统筹规划。事实上,并没有证据表明,私有制一定比公有制好,成功的企业很大程度上是要有好的管理机制。虽为独有产权,但通过健全机制,同时引入竞争、创造一个竞争的环境恐怕比形式上的董事会制度效果更好。比如,有学者提出国有企业可互相持股、国家机构持股、职工持股等都是很好的建议。只要引入竞争机制,改进完善制度环境,加强企业结构治理,国有企业一样会焕发出活力。

第二,主要提供整个社会体系的基础保障或保证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的企业,包括能源铁路、通讯、邮政等,它们依然不应以营利为目标,效益与成本大体相当能维持运转即可,这种情况需要国企为主、民企为辅。因为这类国企依然需要“负重”,不能完全追求经济利益,产权不应过度多元化,否则将与现代企业制度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相矛盾。比如,煤炭行业,煤矿卖给私人就造成很多无法挽回的后果:矿主为赚取最多的利润而行为短期化,掠夺式野蛮开采使资源枯竭以及生态环境严重受损;漠视生命和生产安全,矿难频发,造成很多家庭悲剧。煤炭行业已成为中国最不安全的行业之一,每百吨煤的死亡率大大高于美国。在世界产煤大国里,中国是唯一把煤矿卖给个体进行经营的国度。现有煤矿已大部收归国有,应该更多是从安全角度出发而不再唯经济利益是图。

第三,涉及国防安全的国家战略性高技术产业——航天航空工业、核工业等国防军工企业。这类企业实际已形成一个巨大的产业链,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性核心行业。比如航空航天工业的发展可以带动先进材料、冶金化工机械制造、特种加工、电子、信息等多个产业的发展,可以为相关产业提供十几倍于本行业就业人数的就业机会,它与社会关联度很强,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和促进地方就业增长有着积极的作用。鉴于国防军工企业的重要性以及它所要求的庞大资金,这类企业应适当“国进民退”。如果把这类企业比作一个“金字塔”,“塔顶”的核心机密部分应由国家绝对控制,不能进行改制,不考核经济效益,甚至应予以高额补贴。从“塔身”到“塔底”,重要性依次降低。在“塔身”和“塔底”部分,可根据情况逐步加大引入民间资本的力度,进行股份制改造,适当产权多元化,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通过资本运作筹集这个庞大产业需要的资金。

第四,对钢铁、汽车、电子、银行造船等战略性竞争产业,以及轻工、纺织、机械、家电等一般竞争性产业,它们可以按市场机制运作,用经济指标来衡量业绩。这类产业中除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外,政府最好选择退出。这样有的放矢,一来可以将有限的国有资本投入到更多急需之处,二来可以保持国民经济的最大活力。否则,“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就难免破坏市场公平、扰乱市场秩序。

其实,不管是“国退民进”还是“国进民退”,我国的国企改革都应客观地以社会文明进步、人民安居乐业和生产力提高为标准,而不是一概而论地赶时髦去改制。没有必要担心民营经济多了,社会主义公有制会变质;也没有必要担心国有经济多了会使经济倒退。只要把握好改革方向,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树立科学发展观,取发达国家之精华,走一条改革成本最低的路径就是我们改革的最终目标。

(原载于《当代经济研究》,2010年第4期;副标题:关于“国退民进”与“国进民退”争议的思考;丁任重,王继翔)

【注释】

[1]赵国良,丁任重:《现代企业制度论》,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79~89页。

[2]蒋一苇:《中国社会科学院学者文选》,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205~214页。

[3]金碚等:《国有企业根本改革论》,北京:北京出版社,2002年,第3~4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20页。(www.daowen.com)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20页。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16页。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33页。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16页。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21页。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22页。

[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17页。

[12]陆军荣:《国有企业的产业特质:国际经验及治理启示》,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9页。

[13]马建堂,刘海泉:《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回顾与展望》,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出版社,2000年,第121页。

[14]高山:《新加坡淡马锡模式的经验及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启示》,《现代经济探讨》2007年第5期。

[15]马建堂,刘海泉:《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回顾与展望》,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出版社,2000年,第115~1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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