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贫困的定义
1.国际上对贫困的定义
早在19世纪末,英国著名学者郎特里认为:“如果一个家庭的总收入不足以维持家庭人口最基本的生存活动要求,那么这个家庭就基本上陷入了贫困之中。”这是从收入角度对贫困的定义。
2000年,世界银行对贫困的定义是:“贫困不仅仅指低收入和低消费,还应该包括教育、医疗卫生、营养以及人类发展的其他领域取得的成就较少。”这一概念除了从收入的角度界定之外,还包含了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指标。
2.国内对贫困的定义
国内学者从最低需求理论定义贫困认为:“贫困是指由于缺乏生活资料和再生产的物质资料所造成的收入低下而仅能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一种状态。”
20世纪90年代,国家统计局对贫困做出这样的界定:“贫困一般意义上指物质生活的困难,即一个群体的生活质量与参加社会活动的机会达不到社会认可的最低标准。这样的个人或群体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必要的生活物质和服务,从而陷入生活困境。”
(二)贫困的分类
从不同角度和标准,可以把贫困分为三大类型。(www.daowen.com)
首先,从贫困的相对性角度来看,可分为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所谓绝对贫困是从人的基本需要方面衡量的,如食物、衣着、住房和医疗等。所谓相对贫困是从相对性上来说的,是指与社会的平均水平相比较,其收入水平少到一定程度时的那种生活状况。
其次,从贫困主体的发展角度来看,可分为生存型贫困、温饱型贫困和发展性贫困。所谓生存型贫困是指食品和衣物等匮乏,满足不了人的基本生理需要,生存受到了威胁。所谓温饱型贫困是指在正常的条件下,虽然食品和衣服能得到供给,能满足人的基本生理需要,但是生活的水平依然很低,抵御疾病和灾害的能力很弱,收入水平低下。所谓发展型贫困是指在解决了吃饭、穿衣等基本生存问题后,由于收入条件和能力的限制,如何提高生活的水平,走向进一步发展的道路,就成了主要的问题。根据以上分类判断,我省目前的扶贫工作处在一个从解决温饱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阶段。
再次,从贫困的主体范围的标准划分,可分为国际区域性贫困、国家贫困、地区贫困、群体贫困、家庭贫困、个体贫困。所谓国际区域性贫困是从国际层面来划分的,把世界的贫困区域划分为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拉丁美洲、南亚、中亚、东亚等。所谓国家贫困是从国家层面来划分的,主要分为最不发达国家、低收入国家、发展中国家等。所谓地区贫困是从地区的层面来划分的,如跨省连片贫困地区、贫困县、贫困乡、贫困村等。所谓群体贫困是从群体的层面划分的,指的是国家或地区内贫困人口的群体。所谓家庭贫困是指单个家庭的贫困,如农村贫困户,城市贫困家庭。所谓个体贫困是从个体层面来划分的,主要是指单个贫困者。
(三)贫困的标准
1.国际贫困标准。2008年,世界银行公布了两条贫困线,一条是相对贫困线,标准是每人每天收入1.25美元;另一条是绝对贫困线或极端贫困线,主要用于南部非洲等二十余个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标准是每人每天收入1美元。
2.我国农村贫困人口标准。我国贫困线标准,主要是由国家统计局根据对贫困、贫困线的定义以及全国农村住户调查资料,选择农民人均纯收入作为基本指标加以确定的。这一标准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也在不断地调整,基本上每十年调整一次。1983年中国农村贫困人口标准为年人均纯收入200元;1993年农村贫困人口标准为年人均纯收入625元;2013年,按2011年2300元的不变价计算,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736元即为扶贫对象。
(四)贫困的测量
贫困人口的测量,主要是贫困发生率,这是测量贫困使用最广泛的方法,又称人头计算指数,就是贫困人口占全省农村人口总数的比例。据此推算,2013年我省的贫困发生率为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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