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新生事物都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凭空产生的,都有着其产生和形成的特定基础、条件和背景。
(一)实践基础
甘肃是全国较贫困的地区之一,历史上曾有“陇中苦瘠甲于天下”之说。甘肃的社会经济和自然条件决定了农村的扶贫开发只能在艰难中拼搏,在曲折中前进。经过“两西”建设阶段、“四七”扶贫攻坚阶段,甘肃扶贫开发取得了显著成效,基本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阶段性目标初步实现。但稳定解决温饱,进而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任务仍然非常艰巨。
一是自然条件严酷,生态环境脆弱。虽然面积广阔,但山地高原、沙漠戈壁占了总面积的85%;干旱、半干旱和极端干旱区占了总面积75%;人均水资源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50%,亩均水资源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5%,是全国最干旱和自然灾害最多最严重的省份。
二是经济总量小,扶持能力弱。2003年,全省国民经济总量1301.06亿元,只占全国总量的1.1%,财政收入125亿元,人均5000元,排全国26位;农民人均收入1690元,排27位。由于财力有限,扶持能力弱。
三是生活水平低,发展压力大。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存环境差,人口素质低,重点县青壮年劳力中文盲半文盲占34.6%。生产条件差,自我投入能力不足。贫困地区普遍存在人口多、耕地少、农业生产水平低的现象。(www.daowen.com)
四是返贫问题难以得到有效遏制。导致返贫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严重的自然灾害、物价波动、疾病打击以及供孩子上学等。正常年景返贫率在10%~20%,其中自然灾害因素约占80%。
过去单一的扶贫方式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能解决村域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面对新的形势,如果仍然简单地采用以往的扶贫形式,已经很难奏效。必须进一步收缩扶持范围,以提高扶贫对象的瞄准率;整合扶贫资源,以提高扶持强度;调整项目内容,以增加农民收入;突出群众参与,以提高群众的主动性和自我发展能力等,通过扶贫方式的完善和创新,以达到促进村域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
(二)理论基础
进入新世纪,国家制定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提出“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分别制定本地区的扶贫开发规划。规划要以县为基本单元,以贫困村为基础,明确奋斗目标、建设内容、实施措施、帮扶单位和资金来源。制定规划要实事求是、综合设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统一评估,统一论证,一次批准,分年实施,分期投入,分期分批地解决问题”。结合当时全省实际,一方面农村贫困人口在地域分布上已由改革开放初期的几乎遍布全省,退缩到贫困程度比较深,扶贫开发难度比较大的边远乡村,呈现“大分散、小集中”的特征。另一方面农村贫困人口虽然大幅度减少,但却是扶贫开发中最难啃的硬骨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仍然采取过去那种“撒胡椒面”式的扶贫方法,显然是不可能奏效的。必须对扶贫的思路和方法进行必要的调整,由以贫困县(重点县)为基本单元向以贫困村为基本单元转移,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的方式也就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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