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省扶贫办根据《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甘肃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经过对2002年重点县扶贫开发工作的全面检查考核,《考核办法》符合新时期我省扶贫开发工作的实际,在具体工作中发挥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争先创优,促进工作的作用。
一、制定《考核办法》的目的
进入新世纪,虽然绝对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但低收入人口仍占相当大的比重;扶持贫困人口吃饭喝水的问题基本解决了,但帮助贫困人口增加收入,解决花钱问题的难度更大了;贫困地区经过近20年的扶贫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效果逐步显现出来,但对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发展方面的投入较少,影响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问题日益突出;有些贫困县仍热衷于争一顶国家级贫困县的帽子,但对如何在扶贫开发工作上争先创优考虑得比较少。针对这种情况,省扶贫办从2001年下半年开始搞调查研究,征求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扶贫办的意见,草拟了《考核办法》初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管理办法》下发后,按《管理办法》精神进行了修改,并征求了30多个县的意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经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报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下发各地执行。
从制定《考核办法》的初衷看,是为了解决这样几个问题:一是为了全面贯彻实施《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要求,对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明显的重点县进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重点县酌情调减扶贫资金。《考核办法》用百分制计分办法进行考核。1.对得分在前6位的重点县分等次奖励项目,对得分在75分以下的重点县扣减扶贫资金;2.各重点县资金总额的20%与工作成效挂钩,统一用得分高低的权重进行安排;3.对连续三个年度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重点县,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取消重点县资格。
二是为了切实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反映和我们掌握的情况看,扶贫开发工作存在的最突出的问题是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问题,主要有拨付慢、到位迟,影响项目建设等问题;不按计划执行,擅自调整项目,改变资金用途的问题;在资金各主管部门长时间滞留,或调度平衡财政预算的问题;挤、占、挪用、发工资、“填窟窿”,违犯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问题等。《考核办法》在100分的分值中,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占40分,从地区财政到县财政,县财政到项目主管单位,项目主管单位到项目实施单位都规定了相应的工作日。
三是为了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实行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考核办法》从扶贫开发工作成效、各项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扶贫计划项目申报情况、统计信息及社会帮扶和其他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考核要求。由于考核有标准,评分有依据,各重点县不仅对各自的得分和失分项目看得比较清楚,对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也看得比较清楚。通过工作考核和兑现奖罚,激励受奖县在下年继续努力,更上一层楼;其他县克服缺点和不足,迎头赶上和超过受奖县。
四是为“定期确认,适时调整制”提供依据。被确定为“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只能表明在一段时间内会得到国家扶持,但并不意味着戴上这顶帽子就一劳永逸,无条件地享受优惠政策和国家扶持。重点县衡量扶持强度的主要因素是工作举措、工作力度、工作成效,如果工作进展缓慢,领导不力,工作成效差,则有可能会失去重点县的资格。而每年一度的工作考核将为定期调整、适时确认提供参考依据。
二、考核的重点
考核内容包括扶贫开发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计划申报、统计信息、社会帮扶等五个方面,重点是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近几年的实践证明,扶贫资金不到位,扶贫建设任务就难以完成,扶贫开发工作成效就无从谈起。因此,在《考核办法》中把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作为重点,分值也比较高。考核从市(州、地)财政部门收到扶贫资金拨款时查,每笔资金要求在8个工作日内拨付到县(市、区)财政部门,每延误一个工作时段,按资金数额所占权重扣分;县(市、区)财政部门收到扶贫资金拨款后,也要在8个工作日内拨付到扶贫项目主管单位,每延误一个工作时段也计算扣分;项目主管单位收到扶贫资金后,在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用款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位(报账制试点县除外),如延误工作时段也相应扣分;扶贫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调项和违规违纪问题,在按发生额权重扣分的同时,扣减相同数额的资金,如果出现挤占挪用情况也同样处罚。在考核各项扶贫项目建设情况时,既检查项目建设的数量和质量,又检查该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防止了资金和任务“两张皮”的现象。(www.daowen.com)
三、对重点县2002年度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情况
按照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部署和安排,2003年3月6日至21日,省扶贫办牵头,会同省财政厅、省计委、省审计厅、省统计局、省民委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8个市(州、地)抽调的扶贫办主任和业务骨干,共50人组成8个考核组,分赴10个市(州、地)的48个县(市、区),对2002年度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榆中县、环县、礼县在考核试点中先行作了考核,全省考核涉及51个县(市、区)。
通过全面考核,我们欣喜地看到2002年度全省扶贫开发工作较以往有了新的发展,思想观念、扶贫思路都有了新的转变,以种养业为重点的扶贫产业正在兴起,参与式整村推进扶贫方式已成为我省扶贫工作的主要特色。考核情况表明,2002年扶贫资金到位情况是近年来最好的一年,截至年底,绝大部分扶贫资金到了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执行情况良好,大多数项目进展顺利,部分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由于这次考核安排比较早,准备比较充分,考核工作比较顺利。
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部门配合密切。各地县领导和扶贫部门的同志,把扶贫考核作为督促、检查工作,展示新世纪初扶贫成果的一次机遇,狠抓各项扶贫任务的落实。有关市(州、地)在省上组织考核前,对所属县(市、区)扶贫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对照省上的考核内容,逐项进行梳理,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西地区以考核为动力,集中对2002年度整村推进项目进行了考核,奖优罚劣,带动了全面工作。考核中许多县四大班子一齐出动,财政、水利、农牧等部门主动配合,通过电视汇报片,表、账、图、册等充分展示2002年的扶贫成果。各级财政部门对这次考核也很重视,对扶贫账务随到随看,没有出现以往“找不到人、看不到账”的现象。
二是考核工作准备充分,考核方法比较科学。2003年初,省扶贫办组成3个工作组赴榆中县、环县、礼县,按量化标准进行了考核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了《重点县扶贫开发工作考核量化标准》。在全面考核前,对所有参加考核的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统一了考核要求。对考核结果和提出的改进措施形成备忘录,考核组长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人共同签字备案。地县考核结束后,在兰州召开汇报会,依据各组对县(市、区)考核的得分排序,在广泛听取省上相关部门和市(州、地)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表彰奖励方案和扣减相关县资金的意见,保证了考核结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
三是达到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促进工作的目的。通过考核,发现和总结了许多新经验和好的做法。如陇西县扶贫资金管理采取“三四三”的制度,提高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张家川县积极探索扶持贫困户的有效机制,形成了扶贫资金滚动使用,扶贫效益持续发展的可喜局面;白银、平凉等地大力发展种养业基地,为扶贫产业化发展奠定了基础;定西地区坚持整村推进与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促进了贫困村工作的全面发展;陇南的整片推进工程、礼县的百村扶贫行动等,都产生了很好的效果。考核采取省上牵头、市(州、地)交叉检查的办法进行,在考核中,各市(州、地)特别是南部与中部地区的同志,通过交叉考核,学到了兄弟地县好的经验,找到了自己的不足。“两州一地”参加考核的同志普遍反映,思想受到了震动,学习找到了榜样,工作找到了办法,对搞好今后工作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通过考核,进一步补充完善了考核办法。大家对考核办法、量化标准和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四大类25条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对下一步抓好工作落实、改进工作方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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