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国家针对中部干旱县移民的生活和生产补助政策

国家针对中部干旱县移民的生活和生产补助政策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六条 中部十八个干旱县的移民,国家在生产和生活上实行补助政策。分散安置和投亲靠友的移民,年底凭接收县公安机关落户花名册进行结算;“吊庄”基地建设经组织验收后进行结算;以工代赈的民工日定额工资按一元七角三分计,差额部分由两西移民经费中补贴。

国家针对中部干旱县移民的生活和生产补助政策

第六条 中部十八个干旱县的移民,国家在生产和生活上实行补助政策。

(一)“吊庄”基地移民的开荒(每个移民三亩)、农电线路、干支渠衬砌、打井、农田配套、盐碱地改良等基本建设项目所需的资金,按照审批的设计安排;分散安置的移民每人补助三百元发展生产费,由接收县掌握统一使用,可用于修渠、打井、开荒等生产性开支。

(二)移民的住房、小生产工具以及移民从原籍到迁入地的路费等,采取一次性补助的办法。其补助标准是:向河西移民,每人补助二百元;中部就地安置的,每人补助六十元,其中十元作为机动,留县指挥部掌握使用。(www.daowen.com)

移民建房用木材,平均每户给木材指标半方,所需材料,纳入计划,请计划、物资部门予以解决。

第七条 要加强移民经费的管理,坚持专款专用,不得乱支挪用。年初由省两西农业建设指挥部按计划预拨移民费。即:“吊庄”基地建设拨给移民移出县;分散安置的拨给移民接收县;以工代赈的由有关工程指挥部在工程费内统一预算。分散安置和投亲靠友的移民,年底凭接收县公安机关落户花名册进行结算(一户两人以上者享受补助,独身流入的不补助);“吊庄”基地建设经组织验收后进行结算;以工代赈的民工日定额工资按一元七角三分计,差额部分由两西移民经费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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