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移民形式和安置办法

移民形式和安置办法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四条 移民采取就地安置和向河西迁移两种形式。采取移民同河西开发相结合,自流和引导相结合,实行移民和水利工程建设挂钩。中部就地移民,由当地政府统一规划,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安置。中部向河西移民,原则上实行中部迁出县和河西县、场对口移民的办法。对口县确定后,双方对移民数量、“吊庄”基地的选建、移民工程建设及分散安置等事宜,共同进行讨论,签订合同,明确责、权、利。具体安置办法可分为四种。

移民形式和安置办法

第四条 移民采取就地安置和向河西迁移两种形式。可以投亲靠友,分散安置,也可以互相串联,集体迁移;可以联合承包工程,待工程建成后自愿就地安家落户,也可以组“拉吊庄”。

第五条 移民安置办法。采取移民同河西开发相结合,自流和引导相结合,实行移民和水利工程建设挂钩。中部就地移民,由当地政府统一规划,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安置。中部向河西移民,原则上实行中部迁出县和河西县、场对口移民的办法。对口县确定后,双方对移民数量、“吊庄”基地的选建、移民工程建设及分散安置等事宜,共同进行讨论,签订合同,明确责、权、利。具体安置办法可分为四种。

一是建设“吊庄”基地,集体安置移民。由迁出县负责,并指定一名县级干部任项目负责人,基地所在县(场)在生产、生活和物资上给予积极支持。迁出县先组织劳动力,选派得力干部,开辟基地,进行生产、生活建设,待基地建成后再迁移其余人口,并正式向接收县移交。

二是以招民工的办法,搞以工代赈。由迁出县从自愿到河西去的农民中组织工程队,选派得力干部带到商定的移民工程上承包工程,使他们通过工程建设熟悉和了解河西。工程竣工后愿意留下的,自愿申请就地安家落户,不愿留下的仍回原籍。民工带队干部的负责人可参加工程指挥部的领导工作。(www.daowen.com)

以工代赈工程项目,由省两西农业建设指挥部确定。有关部门在审批工程建设方案时,要明确以工代赈的民工数额(一般按工程所需总劳动工日的百分之八十计)和竣工后移民在受益区所占土地面积的数量(按人均三亩计)及位置。

三是分散安置。凡有接收移民任务的县,在近期通过挖掘现有生产潜力,利用机动地、闲散地、夹荒地和林场、果园等现有条件或作适当调整,接收、安置部分移民。每个生产队平均安置一至二户是可行的。

四是投亲靠友,自流移民。中部十八个干旱县困难地区的农民,可以到河西投亲靠友,自愿安家落户。河西地区各地、县要为其提供方便,热情接待,认真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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