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对汽车生产企业与经销商之间的信息沟通,经销商内部信息管理进行规定。用于对经销商进行规范化信息管理。
2.管理内容
(1)基础信息
经销商基础信息包括:法定名称、地址,中文名称、地址,邮编,传真,24小时服务电话、服务总监电话,签约日期、授权日期等。经销商的基础信息不许任意变更,如有特殊情况要进行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汽车生产企业处理。
(2)人员信息
①经销商的所有人员信息(人员编号、姓名、职务、电话、手机、出生日期、性别、工作日期等)必须录入经销商管理系统。
②当人员信息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在经销商管理系统中维护。
③人员编号为四位,经销商自行定义,一经录入系统则不能更改,且经销商应让本人熟知自己的人员编码,以便在其他场合使用。
(3)文件、函电的管理
①汽车生产企业通过E-mail信箱向服务网发放文件及其他信函。
②经销商每天必须查看E-mail信箱,并按规定进行信息的存档和传递。
(4)服务营销信息
经销商有义务和责任将服务营销活动总结按活动要求反馈给汽车生产企业。
(5)其他信息
车辆信息、培训信息、索赔信息管、备件信息、基础信息、售后服务月报、突发事件、市场信息、产品性能、产品质量信息、用户信息等信息都要通过E-mail信箱或传真等形式反馈给汽车生产企业。
(6)信息处理要求(www.daowen.com)
①信息的采集要快速、准确、翔实。
②信息反馈时要使用标准专业术语,内容完整、条理清晰、有逻辑性,必要时可附图片或照片,对于非电子版的信息要求字迹工整。
信息的反馈要做到全程跟踪,以保证信息的连续性、完整性。
③对于接收到的信息要及时处理。
(7)信息存档
①由经销商信息员对信息进行管理。
②信息要实行分类定制管理,并有档案目录。
③对于收到的电子信息应及时处理,并对电子信息进行存档。
④对于已在计算机存档的信息要定期备份,以免其他原因造成信息丢失。
⑤经销商要对收到的文件、向汽车生产企业反馈的信息进行存档。
⑥经销商在充分利用各种信息的同时,要保证信息的安全。对于因管理不善而造成信息的泄密,给汽车生产企业和经销商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经销商全部承担。
⑦各种电子版信息的光盘、软盘等要同文件信息一样妥善保存。
⑧对存储、使用信息的计算机要设置口令,并保证口令不被他人盗取,防止信息被他人破坏。
(8)基础信息变更
为了确保汽车生产企业及时、准确地获得特许经销商的最新信息,掌握特许经销商最新动态,需要及时更新特许经销商基础信息。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