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微观层面的治理方式创新探究

微观层面的治理方式创新探究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宏观和中观层面对中国大陆劳务移民社会治理方式进行创新,能够很好地保障了治理的方向性、实效性。如果进一步从微观层面创新中国大陆劳务移民社会治理方式,特别是通过强化社区参与、注重教育提升以及加强心理调适,提高劳务移民自身参与治理的能力,往往可以取得“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微观层面的治理方式创新探究

宏观和中观层面对中国大陆劳务移民社会治理方式进行创新,能够很好地保障了治理的方向性、实效性。如果进一步从微观层面创新中国大陆劳务移民社会治理方式,特别是通过强化社区参与、注重教育提升以及加强心理调适,提高劳务移民自身参与治理的能力,往往可以取得“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一)强化社区参与

劳务移民到一个新的地方之后,必然会与当地经济社会文化发生交集,也就面临如何融入当地的问题。如果劳务移民生活在城市,却没有融入城市,没有建立起以业缘为纽带的生活圈子,他们“依然是城市生活的‘陌生人’”[12],和城市居民依然是两个世界的人。当劳务移民较好地融入了当地,不仅社会治理难度会大大降低,而且劳务移民的治理主体功能也能得到较好的发挥。而实现社区融入,劳务移民参与社区各项活动是重要的实现路径。但劳务移民参与社区活动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如果社区本身缺乏一定的接纳机制,不管劳务移民有多高的参与欲望,都难以实现;反之,如果劳务移民自身缺乏参与的热情,再好的接纳机制发挥的作用也很有限。因此,一方面,应当建立健全劳务移民参与社区活动的机制,特别是一些激励性的、利益引导性的工作机制,营造有利于劳务移民参与社区各项事务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要积极调动劳务移民的积极性,通过各种途径,吸引他们积极主动参与到各类社区活动当中。要通过参与社区活动,使劳务移民加强和社区居民的沟通交往,拓展社会网络,学习城市社区生活的各种规范和文化,提升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进而树立自信心,改变过客心理,增加社区认同感,实现自我治理能力的成长。值得指出的是,由于内地劳务移民和当地居民“拥有相近甚至共同的文化体系,文化习俗、宗教信仰差距远不如国际移民与流入国居民间的差距大”[13],因而,相对而言,国际劳务移民融入当地要克服的困难比内地劳务移民大得多,更需要包括加强社区参与在内的多元化途径来增进对流入地的了解,提升归属感

(二)注重教育提升

从当前劳务移民群体的构成来看,绝大部分是由农村流向城镇、户籍仍在农村而在城镇从事劳务工作。不排除有的劳务移民经过长时间的努力奋斗,已经成长为社会精英,从总体上来说,大部门劳务移民的总体素质仍不太高。加上科技进步对劳动者受教育水平和业务技能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培训,从文化知识、业务技能、言行文明等方面进一步提升劳务移民的整体素质显得尤为必要。一是要加强以社区为载体的教育培训。主要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开展形式多样、方法灵活、丰富多采的教育活动,开展以与劳务移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科学文化知识、法律常识、生活常识等教育内容为主的教育培训。这不仅是劳务移民适应现代社会生存的需要,也是劳务移民再社会化的需要。二是加强以企业、技校和其他社会培训机构为主体的教育培训。对于新劳务移民而言,应当加强岗前培训工作,通过技校或有关培训机构培训,掌握一定的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并获得相关技能证书,为更好地发展打下基础。对于已经工作的劳务移民而言,也需要适当参加培训时间短、内容简单、见效快的有关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更加胜任工作的业务技能水平。

(三)加强心理调适

劳务移民从农村向城镇转移,是一个经济、社会、文化、心理等多方面的综合性转变。只有在心理上适应了城市,才标志着由农村人转化为城市人的社会化过程的完成[14]。对于大部分劳务移民而言,他们从农村进入到陌生的城镇,其自身具有的语言、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不可避免地与城镇文化发生碰撞,再加上体制排斥、社会排斥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不少人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心理不适应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外部环境和劳务移民自身两个维度着力。从外部环境来看,城镇一是应当给劳务移民提供良好的社会空间,通过宣传教育消除城镇居民的偏见与歧视,营造良好的氛围;二是应给劳务移民提供足够的就业创业、子女就学等帮助,解决他们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城镇的接纳和关怀;三是通过组织社会专业力量和志愿服务力量向劳务移民提供心理咨询、疏导、调节、治疗服务,使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劳务移民能够及时得到适当的心理援助,引导劳务移民理性看待挫折、理性表达诉求,从而尽快摆脱心理危机,防范和降低心理危机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风险。从劳务移民自身来看,一方面应主动提高文化素质,增强与本地居民的交流能力,拓展交往空间;另一方面也要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去认知各种不适应,并尽快调整适应城镇的快节奏,学会城镇生活方式,加快向新市民的转变。

【注释】

[1]〔美〕亚历山大·格雷厄姆·贝尔.转引自郎加明.创新的奥秘——创造新的世界与金三极思维法[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3:265.

[2]孙秀艳.社会协同的内涵解析与路径选择[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1(10):76-82.

[3]朱军.社会治理中社会组织功能分析[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4):46-52.

[4]Parsons T.Structure and Process in Modern Societies[M].Glencoe,IL,Free Press,1960:42.(www.daowen.com)

[5]〔美〕戴维·波普诺.社会学[M].李强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484.

[6]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N].人民日报,2013-11-16(1).

[7]吴萨等.流动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新的制度安排[J].宏观经济管理,2013(4):54-56.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N].人民日报,2012-7-20(16).

[9]〔奥〕路·冯·贝塔朗菲.普通系统论历史和现状[J].王兴成译.裘辉校.国外社会科学,1978(3):66-74.

[10]张文显.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J].中国法学,2014(4):5-27.

[11]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N].人民日报,2013-11-16(1).

[12]李培林.流动民工的社会网络和社会地位[J].社会学研究,1996(4):42-52.

[13]杨菊华.中国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研究[J].中国社会科学,2015(2):61-79.

[14]朱力.论农民工阶层的城市适应[J].江海学刊,2002(4)):82-88.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