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劳务移民社会治理方式创新是贯穿于从宏观到微观各个层次的综合性变革。在宏观层面,要深化对中国大陆劳务移民社会治理实践与规律的认识,抓住劳务移民社会治理中的重点问题和突出环节,在治理方式上注重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和综合治理,并注意加强源头治理,确保劳务移民社会治理有序有效。
(一)系统治理
系统理论认为,社会系统是一种有机组织,“为了理解组织完整性,应当既认识各组成部分,也认识它们之间的关系。”[9]从系统论的观点看,中国大陆劳务移民虽然是一个内部之间存在互动关系并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群体系统,但又处于一个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之间相互交织、相互影响而形成的关系体系当中,是一个多层次、多内容的系统构成。这就决定了中国大陆劳务移民社会治理创新,不仅要注重内部系统治理问题,而且要置身于外部系统当中,着眼和外部系统之间的关系,从全局上进行系统治理。具体来说,一方面中国大陆劳务移民社会治理要适应和协调好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之间的关系,充分考虑劳务移民对外界环境的影响,特别是要建构一种和这些外部因素相适应的劳务移民发展模式;另一方面要充分调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多方面资源,共同致力于劳务移民社会治理工作,特别是发挥包括政府及其之外的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的作用,实现中国大陆劳务移民善治的目标。
(二)依法治理(www.daowen.com)
“在现代国家,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国家治理法治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10]对于中国大陆而言,虽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还没有较好地树立起来。在劳务移民社会治理方面亦为如此。比如,有的劳务移民在遇到问题时,不是寻求法治的方式来解决,而是奉行“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等错误理念,指望以聚众闹事等方式来达到目的。而有的干部及执法人员在化解劳务移民的矛盾纠纷、利益诉求等问题时,也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甚至出现权大于法、言大于法、徇私枉法等违法行为。因此,创新中国大陆劳务移民社会治理,必须切实采取依法治理的方式,不仅要引导劳务移民自觉遵守法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而且要督促干部及执法人员坚持严格执法,通过强化监督、深化改革、厘清职责等措施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三)综合治理
所谓综合治理,是相对于单一化治理、碎片化治理、表象化治理而言的,是一种从整体的眼光、全局的视角对劳务移民进行治理的行动方式。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之内,中国大陆劳务移民社会治理或在职责上由政府独揽,或在手段上偏重压制,或在内容上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导致治理效果不甚理想。这就迫切要求采取综合治理的方式对中国大陆劳务移民社会进行治理。一是主体上的综合,要汇聚包括政府、市场、社会以及劳务移民自身在内的多元化主体;二是手段上的综合,要实现由偏重压制向注重引导,由偏重行政手段向行政、法律、道德、经济、教育等多种手段综合并用的转变;三是标本上的综合,要坚持预防为先,动态治理,实现治理环节前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既要及时反映和协调解决劳务移民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又要逐步建立健全治理的长效化机制;四是过程治理与结果治理的综合,不能在治理过程上“狂风乱作”“电闪雷鸣”,但在治理结果上“滴雨不下”或“只下毛毛雨”。坚持采用综合治理的方式推动中国大陆劳务移民社会治理,是确保治理务求实效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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