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现代化进程中,劳务移民社会治理与执政党的领导作用及政府的主导作用密不可分。推动中国大陆劳务移民社会治理创新,迫切要求在坚持党政主导的前提下,推进社会治理机构和社会治理体系创新,并加快党政职能转变,形成中国大陆劳务移民社会治理新体制。
(一)顶层治理机构创新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多,中国大陆从中央到地方已经建构起一套和流动人口相关的管理机构。如国务院2013年成立了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成立了农民工工作司,各地还成立了流动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或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近些年,有的地方开始探索成立专门的外来人口服务管理部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从中央到地方还没建成完善有效的劳务移民社会治理体系和运行机制;相关部门条块分割、多头管理、权责分散,相互之间缺乏有效的协作配合机制等。从国务院2013年成立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而非流动人口工作领导小组这一举措来看,国家层面已经肯定农民工是流动人口的主体,这是具有进步意义的。但“农民工”一词多少还带有一定的歧视意味,加上随着外来劳务移民的不断增多,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已经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应明确提出并推广使用“劳务移民”的概念,并进一步健全中国大陆劳务移民社会治理体制。特别是应进一步完善国家层面的综合协调机构和具体工作部门,将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劳务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民工工作司改为劳务移民工作司,并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的职能,切实加强劳务移民服务管理的总体部署和综合协调。
(二)纵向治理体系创新(www.daowen.com)
仅有顶层治理机构创新,不建立从上而下沟通有序、权责协调的纵向治理体系,中国大陆劳务移民社会治理的效果必然大打折扣。应在设立国家层面的综合机构和具体工作部门之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市、各县(区)乃至各镇(街)的治理机构也应相应进行职能的调整和合并,成立自上而下的对应工作部门。具体而言,改变以往各地劳务移民相关工作部门名字五花八门、职能四分五裂的状态,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区)、镇(街)各层级分别成立劳务移民服务管理厅、劳务移民服务管理局和劳务移民服务管理所,并将服务管理延伸到基层,在城乡社区设立劳务移民服务站,在将原来分散于公安、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的劳务移民服务管理职权集中起来,建立起一体服务、统一管理的纵向互动、横向分工新体系。
(三)党委政府职能转变
对于党委系统而言,应在目前主要承担决策和政策制定职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和执行监督职能,确保中国大陆劳务移民政策的有效落实。而政府由于承担了劳务移民社会治理的许多具体职能,应是劳务移民社会治理的重要主导力量。在传统管理模式中,政府独力承担起劳务移民管理全部责任,致使即便建构起延伸至基层社区的管理结构,并且雇用了大量的编外管理人员,管理效果仍难以令人满意。中国大陆劳务移民社会治理创新,要求政府加快职能转变,改变以往重政府包揽、轻多方参与的做法,将政府不该管、管不好而且社会接得住、管得好的事务转移给相应的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使自身从直接实施管理、直接提供服务、直接干预治理事务中解脱出来,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集中到政策引导、协调资源和依法监督层面上来,实现由全能者向引导者、组织者、合作者的转变。具体来说,政府应当通过制定、完善并执行劳务移民相关政策法规,引导劳务移民治理走向法治化、科学化的轨道;应当注重培育社会主体,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劳务移民社会治理,并为劳务移民社会治理提供更多的财力资源保障;制定和实施劳务移民社会治理的相关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劳务移民社会治理各项政策制度的落实。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