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移民不仅仅意味着空间的转移,更意味着文明形态和文明水平的从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从农村文明向城镇文明的现代转换。在创新中国大陆劳务移民社会治理中强化劳务移民的自强理念,要求劳务移民自觉在文明理念上进一步提升,尤其是在思想道德意识、民主法治思维和文化价值观念方面加快向现代文明转变。
(一)思想道德意识
思想道德意识是现代文明的基础。没有文明的思想道德意识,就不可能有文明的社会。由于劳务移民是中国大陆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劳务移民的文明,自然不会有全社会的文明。因而,劳务移民思想建设是中国大陆文明社会建设十分重要的一环。但从以往的做法来看,即便劳务移民子女的思想道德建设问题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但劳务移民本身基本上是思想道德建设的薄弱点。个中原因,与人们误以为寻求经济收益是劳务移民的唯一目标不无关系。在这种既定印象的影响下,劳务移民就成为思想道德建设容易忽视的对象。实际上,劳务移民的需求是多元化、多层次的。特别是随着移民时间的增加,各种发展性需求就会随之而来,其中就包括思想道德修养的需求。此外,对于社会治理而言,加强劳务移民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可以形成一种强有力的自我约束机制,不仅有助于实现源头治理,从根本上解决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而且能够很好地弥补依法治理的不足,以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方式最大限度地提升中国大陆劳务移民社会治理的效果。因此,要将劳务移民纳入思想道德建设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提升劳务移民的思想道德意识。
(二)民主法治思维(www.daowen.com)
民主法治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民主法治思维是现代文明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从内涵上看,民主法治思维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民主思维,二是法治思维。创新中国大陆劳务移民社会治理,劳务移民自身提升民主思维和法治思维甚为重要。就民主思维而言,随着治理理念的推广和治理方式的变革,传统政府部门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将逐步让渡为包括劳务移民自身在内的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模式,这就要求劳务移民不仅提高民主参与的意识,而且提高民主参与的能力,积极参与到协商治理当中。而对于法治思维而言,要自觉通过教育、实践等手段,切实改变“信权不信法”“信钱不信法”等错误观念,把法律制度和法律知识转化成法律意识、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把尊崇和信仰法治的精神融入血脉之中,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法治文明成为劳务移民日常的生活习惯。
(三)文化价值观念
文化价值观念的转变与提升,是劳务移民社会治理面临的一大难题。文化价值观念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结果,而是在成长过程中经过长时间的学习、熏陶而习得的。由于成长和生活环境的差异,不同劳务移民的文化价值观念必然会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当他们进入城镇,很容易发生与城镇文化价值观念的冲突。比如内地劳务移民,他们在农村成长过程中形成的文化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面对城镇五彩斑斓的文化价值观念和生活形态,最初往往感到无所适从,一举一动都有可能发生人们所认为的“影响市容市貌”等以野蛮、落后为标签的行为。对于境外流入的劳务移民而言,也会发生思想上的碰撞甚至摩擦。这就要求劳务移民要自觉学习城镇的文明价值理念,包括婚育观念、工作观念、消费观念、休闲观念、交往观念等。当然,文化价值观念的转变并不是绝对的,这是一个扬弃的过程。对于勤劳俭朴、自强不息、诚实守信等优秀传统文化精华,应当传承和发扬,而那些与现代文明发展不相适应的愚昧、落后的文化糟粕,则需要摈弃,从而逐步实现从外来人向新市民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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