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具有公益性和服务性的基本特征。在中国大陆,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一般分为三类: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公益性的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中国大陆劳务移民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之一,社会组织应把创新理念放在重要位置,充分发挥自身功能,积极参与中国大陆劳务移民社会治理工作当中。
(一)非营利社团
非营利社团即不以营利为目的社会团体,是由公民或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按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包括行业性社团、学术性社团、专业性社团和联合性社团。社会团体在中国大陆劳务移民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功能,应进一步转变观念,从各自实际出发发挥优势融入中国大陆劳务移民社会治理。其中,行业性社会组织应强化服务理念,不仅要为党委政府劳务移民社会治理提供决策咨询服务,还应为劳务移民合法权益维护、和谐关系构建提供服务;学术性社团特别是社会科学类学术性社团,应扩大研究视野,特别是确立关爱劳务移民的理念,秉持同理心研究中国大陆劳务移民社会治理的热点难点问题,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专业性社团、联合性社团应发挥精英集中的优势,多关注劳务移民问题,从专业的角度为劳务移民提供文化教育、技能培训等多样化社会服务。
(二)公益基金会(www.daowen.com)
公益基金会是利用捐赠财产从事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基金会的最大优势,是将包括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物力资源等在内的大规模社会资源以自愿的方式聚集起来,并通过项目设计的科学性、项目管理的专业性和项目发展的可持续性,有效运作运用到社会需要的地方。中国大陆劳务移民构成复杂,但从就业领域来看,主要是集中在工业、建筑业、商业、服务业等生产经营服务领域。其中大多数在城镇总体上处于社会的中下层,在适应城镇生活方式、个人成才发展等方面都需要得到社会的支持和帮助,是值得关注和关怀的对象。在中国大陆劳务移民社会治理工作当中,基金会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强化社会关怀理念,多关注中国大陆劳务移民的生存和发展问题,通过组织和调动有关社会资源,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卫生保健、文化娱乐、城镇适应和个人发展条件。
(三)民非企单位
民非企单位即民办非企业单位,是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分为教育、卫生、科技、文化、劳动、民政、体育、中介服务和法律服务等十大类。近年来,以社会工作机构为代表的民办非企业类的社会组织,在中国大陆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较好地担当起政民关系协调者、群众利益表达者、社会服务提供者等角色。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办非企业类社会组织一方面应充分认识到自身的战略价值,抓住先机开拓领域,特别是面向广大劳务移民培育更多的组织载体,并开设多样化的服务内容;另一方面要在制度建设、服务能力等上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引导政府设置涉及劳务移民的公共服务项目并积极参与竞标,在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中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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