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台湾统治者对劳务移民的态度和政策完全不同,荷兰、郑氏统治时期希望招徕移民发展生产,清朝则闭关锁国禁止移民,目前台湾的移民政策仍然较为严苛。
(一)荷兰郑氏统治时期
荷兰统治台湾时期,为吸引更多人前来以获取更大的贸易空间,采取了一系列吸引人口的措施,如免费接内地人前来台湾进行贸易,产生了显著的效果。此时前来的居民多数以经商为业,随着商业的发展,粮食等农产品逐渐难以满足人口的需要,因此荷兰开始鼓励农业发展以及移民来台务农,并吸引了一部分内地居民前来定居。南明延平郡王郑成功驱逐荷兰殖民统治者收复台湾后所建立的郑氏政权,也开始招徕移民进行开垦。清代康熙年间为了让台湾得不到大陆物资,在沿海地区迁界禁海,强制沿海居民内迁。迁界政策出台后,很多居民安土重迁,不愿离去,郑氏政权便提出相应政策,招募不愿内徙的沿海居民东渡,到台湾开垦从事农业生产,鼓励垦荒。从此,大陆沿海地区迁往台湾的劳务移民逐渐增多。
(二)清朝政府统治时期(www.daowen.com)
17世纪初期,清政府为了防止台湾民众的反抗,对台湾采取消极的统治政策,颁布了台湾清查流民的命令,将在荷兰及郑氏统治时期就已居住在台湾的汉人强制遣返内地原籍,并对内地人前往或移民台湾严格限制。同时为了限制台湾人口的增加,规定赴台者不准携带家眷,对女性赴台严格限制,就连来台的官员家属也不例外。但由于清政府遣返内地居民,台湾人少地多,这些政策有违台湾的发展,因此很多台湾地方官员仍然希望招徕内地居民前来从事耕种。1724年,清政府允许广东人移民台湾;1764年,清政府逐步放开禁令,准许良民入台,并可携带家眷。到了18世纪乾隆后期,台湾开始出现大量开垦移民,其中以福建、广东人居多。到嘉庆年间(1796至1820年),清政府移民台湾的政策全面放开。1875年,台湾发生琉球国宫古岛民遇害事件,清政府在开放移民的同时开始积极治理台湾。
(三)国民党退守台湾后
新中国成立国民党退居台湾后,两岸关系一度紧张,几乎陷入隔绝状态。近年来,随着海峡两岸经济社会交往的不断发展,内地往台湾居留、定居人口不断增多,但台湾当局对大陆居民赴台居留设限比较严苛,对于大陆居民在台工作的规定亦是如此。即便是台湾人与大陆居民通婚,根据台湾地区《就业服务法》相关规定,外籍配偶到台后就可以工作,大陆配偶却需要经过居住满六年(二年团聚期、四年依亲居留期),才能够正式在台湾工作。这种附加限制让大陆进入台湾地区的移民新娘无法投身台湾当地的经济社会建设,即使居住满六年之后获得劳动就业的机会,也缺少了劳动就业的热情和对职业就业的熟悉程度。[24]2008年以来,随着两岸关系的缓和,台湾对于内地移民务工的政策开始有所松动。2013年,台湾行政管理机构决定放宽大陆白领赴台工作,此后台资跨国企业可申请调动大陆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人与经理人到台湾工作,其配偶、子女也可随行,期限以一到三年为限。[25]除内地居民外,外籍劳工占据了在台劳务移民的大多数。由于很多台湾本地居民不愿从事艰苦和危险的职业,引进外籍劳工便得到了台湾社会的重视。20世纪90年代以来,台湾当局逐步开放引进外籍劳工政策用以补充劳动力的不足。但是依据台湾的有关规定,外籍劳工在台工作年限一般不超过两年,为延长居留时间,外籍劳工脱逃现象日趋严重,在台非法居留,不仅造成外籍劳工管理失控,而且产生诸多社会问题和治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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