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前,中国经历短暂的历史性过渡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入社会主义社会,开始了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探索。因此,这一时期大致可称为社会主义建设奠基期。这一时期,劳务移民的社会治理具有明显的计划性的特点,这与新中国成立之后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国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是密切相关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资源统一由单位制调配、集中统一管理,毫无疑问,劳动也进行统一安排。
(一)人口迁移相对自由
新中国成立初期,政府实行相对自由的人口迁移政策,允许城乡之间城镇之间人口的自主自由迁移。1951年和1953年,政府先后颁布了《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和《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对于公民的迁移只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并未有明确的身份认定和区域限制。当时之所以劳务移民治理相对宽松,迁移较为频繁,有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前往城市谋生做工,与当时的国情密不可分。战后百废待兴,工业建设、农业生产以及社会各项事业都亟需恢复发展,这就需要允许劳务移民在乡村之间、城镇之间、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充分激发社会活力,使广大农村地区迅速恢复农业生产,使广大城镇地区迅速掀起工业建设高潮。这一阶段人口迁移的规模大、人口数量大,迁移主要集中在两个方向:一是农村人口向城镇人口的迁移,以适应经过战乱之后城镇人口锐减以及城市建设、工厂企业大量用工的需要;二是人口稠密区农民向人口稀疏的边疆地区的迁移,主要集中在向新疆、内蒙、东三省的农村人口迁移。[22]
(二)城乡身份认证划定(www.daowen.com)
1953至1957年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国民经济迅速增长,这主要得益于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对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由于中国当时的城镇化水平低,城镇设施、粮食供应、住房、交通、就医等方面的不完善,无法容纳与日俱增的新生农村劳动力,因此政府出台新条例,开始实施严格的户籍制度。1958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明确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机关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这种严格的户籍管理措施限制了广大农村地区的农民大范围迁移流动,单位制、身份制的划分毫无疑问束缚了原有的相对自由的人口流动。此时的劳务移民许可已经被单位制完全取代,仅仅存在部分的带有计划性质的国家统筹布局的劳务人员的迁移。
(三)人口逆向流动迁移
一般来说,人口的流动迁移方向,总是从落后地区向发达地区、从农村向城市、从高海拔地区向低海拔的平原地区。但从20世纪60年代起,我国人口出现了政策引导下的逆向流动迁移:政府有计划地组织人口稠密区的农民向地广人稀的边疆地区的迁移,大量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自愿去支援边疆地区的建设。人口“逆流”最典型的就是“三线建设”中的人口流动。1958年中苏决裂后,严峻的战略形势与东南沿海脆弱的防务系统让领导层开始考虑在西部建设后方的战略问题。1964年8月2日北部湾事件爆发,美国驱逐舰马克多斯号与越南海军鱼雷舰发生激战,并延烧到中国南部地区。同年8月17日、20日,中央书记处会议上两次指出目前中国的经济命脉都集中在大城市和沿海地区,不利于备战,各省都要建立自己的战略后方。所谓三线,一般是指由沿海、边疆地区向内地收缩划分三道线。一线指位于沿海和边疆的前线地区;三线指包括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等西部省区及山西、河南、湖南、湖北、广东、广西等省区的后方地区;二线指介于一、三线之间的中间地带。其中川、贵、云和陕、甘、宁、青俗称为大三线,一、二线的腹地俗称小三线。用今天的区域概念来说,三线地区实际就是除新疆、西藏之外的中国西部经济不发达地区。国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了大量的工程建设移民,组织一线发达地区的技术工人、知识分子向不发达地区进行行政性流动迁移,试图改变地区发展的差异和生产布局。1966年爆发“文化大革命”后,人口“逆流”被再度推向一个高峰:大量的干部被下放劳动,知识青年则开始了轰轰烈烈的“上山下乡”运动。[23]成千上万的人口由城市向农村、边疆地区的流动迁移,是中国历史上罕见的从城市向农村的大规模人口迁移。当时的广大热血青年,自愿成为了中国农村偏远边疆地区建设的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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