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经明朝到清朝中叶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前,中国人口迁移进一步增多,除了人口继续从北方向南方迁移之外,另一显著特征就是南方人口沿着长江流域由东向西移民。
(一)疆域辽阔的元朝
元朝虽历时不足百年,但曾是中国历史上拥有版图最大的帝国,这为汉人与非汉人在更大范围内的迁移交流提供了条件,迁移范围和距离远超过前代。元朝时有大批波斯人迁到中国,他们同汉、蒙、畏兀儿等族长期杂居,互通婚姻,形成新的民族——回族。元代人口的迁移原因归结为:因俘虏的迁移,因充军的迁移,因异地做官的迁移,还有因经商、传教的迁移。元统一后,许多汉族人被强制迁移到边疆地区,为边疆的开发做出了贡献。边疆蒙古族等北方民族人口大批移入中原、江南,同汉族等杂居共处,加强经济文化交流,促进了民族大融合。
(二)盛极而衰的明朝(www.daowen.com)
明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的汉室王朝,存续时间为1368至1644年。明朝在经济、军事、科技等不少领域的成就,比较世界各国都达到了当时的顶峰;但历史惰性的传承在一些方面也同样登峰造极,因而最终只能盛极而衰。[12]明朝初年,朝廷有过计划性的移民,主要形式是:迁狭乡之民于宽乡,徙直隶以及江浙之民于京师,向边境移民屯垦,即洪武年间的京师移民。明代移民主要集中于洪武、永乐年间。民间流传甚广的洪洞移民,始于金太祖天辅年间,到明朝洪武、永乐年间达到高潮。山西移民主要来自晋南、晋中,迁往北京、河北、河南、山东等地。政府的移民机构设于平阳府洪洞县,移民到那里办理迁移手续后,再出发前往各地,所以洪洞就成了山西移民心中故乡的代名词。在此期间,江西向湖南、湖北的移民也同样蔚为壮观,非后世同方向的移民可比。明代移民的特征较为明显:人口迁移数量达到前朝之最;自秦至元的移民多为北人南移,明初年周边民众内聚京师,同时有大量军人及家眷向边疆迁移;自汉末至元的迁移多为难民的自发行为,但明朝的移民有朝廷严格组织,对于移民的数量、区域、移民者身份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明朝中后期,人口大量增加,人地矛盾加剧,大量流民产生;同时伴随着丝织业、盐业等的迅速发展,富庶的江浙之地也需要较多的劳工。这就使得雇佣的劳工多由流民来承担。另外,明朝时为了解决大批军队的军需问题,在陕西等地实行食盐开中政策,茶叶、盐等国家统管和物品得以流动,陕西商人充分利用大好政策,在康定一带与藏族同胞做生意,民间称为“蹚古道”[13],形成了以锅庄为主要市场的交易场所。可见,当时的劳务移民,客观上促进了中国江南资本主义的生长发展,使得现代意义上的生产关系正式确立。
(三)清朝鸦片战争前
明末清初,国内战乱不断,民不聊生。福建、广东一带人多地少,老百姓生活极度难以维持,为了谋生计,维持家庭生活,改变个人或家族的命运,躲避战乱,闽粤地区的老百姓一次又一次、一批又一批地到南洋即现在的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越南、缅甸等地谋生,史称“下南洋”[14]。就国内移民而言,1840年鸦片战争前,清朝的移民主要有两个方向:一是长江流域人口迁移频繁。明末清初,由于天灾人祸,四川人口锐减。1690年以后,清政府鼓励移民入川,以优惠政策招抚外逃的四川人,并把招徕移民多少作为地方官员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这就使得数以万计的湖南、湖北、江西等省的移民来到巴蜀大地。二是台湾、关东、口外(长城关口以北)等边疆地区,也开始成为移民热点。例如,1683年平定反清的郑氏政权以前,清政府严厉禁止向台湾移民;解禁后,福建、广东等地移民不断迁往台湾西部平原。又如,19世纪50年代以前,东北除奉天的内地移民较多外,黑龙江、吉林等地都长期处于人烟稀少的状态;但在清顺治时,曾以优惠条件吸引关内汉族到辽东垦殖,史称“闯关东”[15]。再如,出于维护稳定的需要,清廷从顺治初年就颁布了封禁令,规定内地民人不许进入蒙古地区开垦,禁止蒙古各旗跨界游牧,不论公私事务出入蒙古地区都要领取票照,但也曾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有封难禁的情况[16]。此外,清政府在新疆地区推行屯田制度,有大批绿营兵携带眷属到天山南北辟田屯种;内地的汉人也曾大批移居新疆进行屯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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