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是西欧面积最大的国家,也是欧洲最大的经济体之一。法国的劳务移民社会治理法规以共和同化模式为主导。
(一)共和同化诠释
所谓“共和”,这里指一个国家将移民视为长期存在的事实,欢迎外来移民居留,并为其提供法律地位保障;所谓“同化”,是指移民往往在很大程度上需要放弃原来的民族文化和生活方式,接受客居国的民主国家理念,对共和制国家产生效忠和认同心理。在法国,“共和同化模式”的核心是在共和、平等、世俗的基础上赋予合法的外来移民以平等的公民资格,但移民必须接受共和国的“同化”以成为完全的法国公民。
(二)入境准入法规(www.daowen.com)
法国政府为了吸纳更多有技术专长的年轻人才,提出了遴选移民的概念,欢迎技术移民,提倡按经济需求移居,但严格控制以家庭团聚为由提出申请的各类被动接受的移民。法国新颁布的技术移民法规规定,在法国境外居住和定期在法国境内居住的外国人,可以向各法国领事机构申请优秀人才居留证,从而在法国从事与职业计划相关的工作。优秀人才居留证获取人员主要有三种类别:第一种是学生、研究员或是希望在某些领域能继续工作的人员;第二种是企业家,这种企业要至少提供两个就业机会;第三种是艺术或者体育界的人才,在法国进行训练或者学习,也可以优先获得居留证。成功申请者还可以一次性地获得在法三年的居留证,并可在三年之后续延一次。对于来法留学生,规定第一年学业好的可获得二至三年的居留证,拿到硕士学位后就可在法国待六个月找工作。
(三)境内治理法规
法国历来以“人权祖国”自喻,其劳务移民社会治理法规强调遵循法国的人权理想和国际人权公约,一般不能针对外来劳务移民个人或群体采集其种族等方面的敏感信息,并且会采取有力的措施打击种族主义。法国同时注重改善外国移民的生活条件,消除社会歧视,纠正就业市场的不公平待遇。但是,在法国,一般不主张保留外来移民语言、文化、宗教等方面的特殊性。法国政府鼓励外国人学习法国文化,在政治上认同法国,从而加入国籍。按照共和制传统,国家法规不加考虑民族来源,因而也就不存在优待移民的保护措施,无须明文规定少数民族的政治和文化权利,外国人和法国国民享受除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同样的公民权、社会权与经济权[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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