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社会治理的主体:发动群众,实现管理

社会治理的主体:发动群众,实现管理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列宁的吸引劳动者参与思想列宁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管理是群众的管理,只有发动群众和依靠群众,才能真正实现社会主义社会的管理。[26]2011年,胡锦涛在中共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做了《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的重要报告,更是推动了社会各界对社会管理的高度重视。

社会治理的主体:发动群众,实现管理

马克思主义者一直主张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广泛调动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在这方面思想理论成果颇丰,下面简要探讨。

(一)列宁的吸引劳动者参与思想

列宁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管理是群众的管理,只有发动群众和依靠群众,才能真正实现社会主义社会的管理。列宁反复强调,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在于吸引劳动群众参加对国家的民主管理并在其中起决定作用,社会主义民主重心放在保证劳动群众能够实际地参与国家管理,必须“吸引劳动者,吸引贫民参加管理国家的日常工作”[19]。列宁对人民群众参与管理更是抱以极大的热情和信心,他相信人民群众能够管理好自己的国家。他认为有组织才能的人在农民工人阶级中间是很多的,尽量广泛地发扬工人以及一切被剥削劳动者在创造性的组织工作中所表现的这种独创精神;无论如何要打破“似乎只有所谓‘上层阶级’,只有富人或者受过富有阶级教育的人,才能管理国家,才能领导社会主义社会的组织建设”的陈腐偏见;“凡是识字的、有识别人的本领的、有实际经验的普通工人和农民都能够胜任组织家的工作”[20]。这也说明人民群众既可以参加社会财富的生产,同时也可以参与社会财富的管理。

(二)江泽民的基层民主管理思想(www.daowen.com)

1998年,江泽民指出,要“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服务组织,同时转变政府农业经济、技术部门的职能,建立国家、集体、农民及其合作组织相结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21]他还指出:“要在农村基层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当前,重点要抓好村级民主制度建设,依法健全三项制度:一是村民委员会的直接选举制度,让人民群众选举自己满意的人管理村务。二是村民议事制度,村里的大事,尤其是与家家户户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情,都要经村民大会或村民选出的代表讨论,不能由少数人说了算。三是村务公开制度。凡事群众关注的问题,都要定期向村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坚持依法办事,把握住了这两条就能够有领导、有秩序、有步骤地进行。”[22]1999年,他又谈道:“加强社区建设,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社区服务直接关系千家万户的利益,也是发展第三产业的重要方面,前景十分广阔。要通过加强社区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居委会和群众的力量,不断提高为群众服务水平和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居民素质和文明程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23]2002年,江泽民还强调,要“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24]

(三)胡锦涛创新社会管理思想

2007年,胡锦涛把社会管理纳入社会建设的总体框架中,并首次提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25],强调社会和公众在的社会管理中的作用。2008年,他进一步明确指出:“要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26]2011年,胡锦涛在中共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做了《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的重要报告,更是推动了社会各界对社会管理的高度重视。2012年,胡锦涛明确提出“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强调“加强社会建设,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27]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