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治理理论变化的背后其实质是移民与移入国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的变化。劳务移民为了获得更好的收益或者更好的工作环境而离开祖国前往异国工作,已构成当前国际移民的一个重要类型。但当前的移民治理理论并不能很好地指导移民的实际治理工作。
(一)理论单一性与移民多样性之间的矛盾
移民治理理论发展到目前依旧是不够丰富的,并不能很好地处于当前移民的新情况。无论是基于社会控制视角,还是社会融合视角,以及国家身份视角,都未能对不同类型的移民进行区别对待。如对工作性迁移、团聚性迁移、学习性迁移、投资性迁移、休闲性迁移、托庇性迁移并没有相对应的治理理论,而是采用相对较单一、宏观的理论去对待,就这导致制定的移民政策有时候相互矛盾。而务工型自愿性移民是工作性迁移,其内部又可划分为技术工人移民工、合约制移民工、季节性移民工、非固定移民工、项目制移民工、边境工人及往返流动移民工等小类型,面对这些不同的类型,其具体的治理措施是不一样的,其背后的理论基础也是不一样的。但目前的理论研究并未能提供相应的支持,理论的单一性与移民类型的多样性之间矛盾突出。
(二)理论滞后性与移民全球化之间的矛盾(www.daowen.com)
在上述移民治理的理念中,其背后的基本逻辑仍然认为移民问题是一国主权范围内的问题,主权国家有权对进入自己行政管理范围内的移民进行治理。各国的国家利益和奉行的思想理念各异,从而出现了差异化的移民治理措施。甚至,不同国家对移民、难民的概念界定皆不一样。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发展,移民亦已“全球化”,迁移的距离,迁移的类型,进而产生的问题都大大增加。当前的移民治理理论,哪些移民问题属于国家主权范围之内,哪些问题属于多国范围内的国际合作,都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移民治理理论的发展滞后于移民问题,不能对新问题进行有效治理。
(三)理论理想性与现实复杂性之间的矛盾
移民治理问题涉及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现行的移民治理理论往往是一种理想化的形态,忽略了现实问题的重要性。在具体的治理措施中单从本国利益出发来解决移民问题,结果不仅无法使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反而使问题出现了复杂化,因为移民作为外来者,牵涉移民过程中的来源国、中转国和接收国三国利益。在移民治理中,非法移民的收容、遣送、滞留和合法移民的入籍都需要从移民接收国和输出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民族文化背景、财政支持来源和移民福利保障等实际情况出发进行统合。如果考虑不到这些问题,就可能从移民危机引发社会危机和政治危机,由一国危机引发地区危机,由双边关系紧张到多边关系的紧张。而移民的文化背景、种族肤色和受教育水平、经济收入如果与移居国反差太大,移民融合和认同出现问题,就会造成种族歧视、民族冲突、社会犯罪,严重时导致恐怖灾难等。当前的理论却极少考虑到现实因素中错综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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