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从层级划分角度看治理理论

从层级划分角度看治理理论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按照政府、组织及个人合作的层次与范围,当前西方主要的治理理论可分为全球治理理论、国家治理理论和地方治理理论三个层次。[11](二)国家治理理论在西方,治理是国家与市民社会、非政府组织、私人机构等多种主体的互动与合作。

从层级划分角度看治理理论

按照政府、组织及个人合作的层次与范围,当前西方主要的治理理论可分为全球治理理论、国家治理理论和地方治理理论三个层次。

(一)全球治理理论

“所谓全球治理,指的是通过具有约束力的国际规制(regimes)解决全球性的冲突、生态、人权、移民、毒品、走私、传染病等问题,以维持正常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8]在赫尔德和麦克格鲁看来,“全球治理不仅意味着正式的制度和组织(国家机构、政府间合作等)制定(或不制定)和维持管理世界秩序的规则和规范,而且意味着所有其他组织和压力团体(从多国公司、跨国社会运动到众多的非政府组织)都追求对跨国规则和权威体系产生影响的目标和对象。”[9]“其中,联合国体系、世界贸易组织以及各国政府的活动是全球治理的核心因素,而社会运动、非政府组织、区域性的政治组织等也都参与全球治理。”[10]全球治理包括五个核心因素,即全球治理的价值、全球治理的规制、全球治理的主体或基本单元、全球治理的对象或客体,以及全球治理的结果,亦即为什么治理,依靠什么治理或如何治理,谁治理,治理什么,治理得怎样。[11]

(二)国家治理理论(www.daowen.com)

在西方,治理是国家与市民社会、非政府组织、私人机构等多种主体的互动与合作。库珀曾提出合同制治理的国家治理理论,认为“治理正在越来越多地通过协议(常常是非正式的),而不是通过直接的法律和政治行动进行”[12]。国内有学者在研究国际国内的国家治理理论后指出:“国家治理是政府与各种组织和个人合作管理全社会公共事务,为全社会提供公共产品,解决全社会公共问题,促进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体系、方式和过程”;在治理过程中通常涉及四种关系:“政府系统内部的关系”“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组织与个人之间的关系”。[13]

(三)地方治理理论

在关于地方治理理论的讨论中,戈斯认为,国家设定合理有效的地方管理范围需要考虑地理、认同、权力和范围等四个方面的因素,其中的地理空间决定了所指地方的范围以及更深层的意义上决定了人们社会交往和关注空间问题的空间范围。[14]“尽管地方治理理论涉及城市治理、农村治理和区域性治理等诸多方面,包括许多庞杂的理论主张,然而,这些地方治理理论也具有共同的特征”:“一是地方治理理论关注的范围是民族国家内部贴近公民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的次级行政区域和地理空间”;“二是地方治理理论强调公民的参与”;“三是地方治理理论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性”。[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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