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传统以法为纲理论概述

中国传统以法为纲理论概述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韩非子·饰邪》强调“以法为本”[45]。中国传统的以法为纲理论把法规制度视为基本纲领,较有代表性的主要有管仲的法立令行理论、商鞅的贵法明法理论和韩非的抱法处势理论。(一)管仲的法立令行理论春秋时期,管仲把法立令行视为安邦治国的纲领。《商君书·说民》中说,只有以法为纲,才能“治不听君,民不从官”[53]。“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

中国传统以法为纲理论概述

韩非子·饰邪》强调“以法为本”[45]。中国传统的以法为纲理论把法规制度视为基本纲领,较有代表性的主要有管仲的法立令行理论、商鞅的贵法明法理论和韩非的抱法处势理论。

(一)管仲的法立令行理论

春秋时期,管仲把法立令行视为安邦治国的纲领。《管子·幼官》中说:“明法审数,立常备能则治。”[46]《管子·八观》中说:“乡官毋法制,百姓群徒不从。”[47]《管子·重令》中强调:“令重则君尊,君尊则国安;令轻则君卑,君卑则国危。”[48]《管子·君臣上》中说:“君据法而出令,有司奉命而行事,百姓顺上而成俗,著久而为常,犯俗离教者,众共奸之,则为上者佚矣。”[49]《管子·君臣下》中说:“国之所以为国者,民体以为国;君之所以为君者,赏罚以为君。”[50]《管子·枢言》中说:“人故相憎也,人之心悍,故为之法。”[51]《管子·正世》中说:“法立令行之谓胜。法立令行,故群臣奉法守职,百官有常。”[52]

(二)商鞅的贵法明法理论(www.daowen.com)

战国时期,商鞅把贵法明法视为安邦治国的纲领。一方面,强调贵法。《商君书·说民》中说,只有以法为纲,才能“治不听君,民不从官”[53]。《商君书·开塞》中说:“夫利天下之民者莫大于治;而治莫康于立君。立君之道莫广于胜法。”[54]《商君书·画策》中说:“仁者能仁于人,而不能使人仁。义者能爱于人,而不能使人爱。是以知仁义之不足以治天下也。”[55]“圣王者不贵义而贵法,法必明,令必行,则已矣。”[56]《商君书·君臣》中说:“明王之治天下也,缘法而治,按功而赏。”[57]《商君书·慎法》中说:明主“不可以须臾忘于法”,“法任而国治矣”[58]。另一方面,强调明法。《商君书·壹言》中说:“夫民之不治者,君道卑也。法之不明者,君长乱也。”[59]《商君书·错法》中说:“夫错法而民无邪者,法明而民利之也。”[60]《商君书·修权》中说:“立法明分,而不以私害法,则治。”[61]《商君书·定分》中说:要使“天下之吏民无不知法”,“吏不敢以非法遇民,民不敢犯法以干法官也”。[62]《商君书·定分》中说:“故圣人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名正,愚知徧能知之;为置法官,置主法之吏,以为天下师,令万民无陷于险危。”[63]

(三)韩非的抱法处势理论

战国末期,韩非把抱法处势视为安邦治国的纲领。据司马迁在《史记卷六十三·老子韩非列传第三》中记载,韩非主张治国时“明其法制,执势以御其臣下,富国强兵而以求人任贤”[64]。《韩非子·有度》中说:“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65]《韩非子·奸劫弑臣》中说:“故善为主者,明赏设利以劝之,使民以功赏而不以仁义赐;严刑重罚以禁之,使民以罪诛而不以爱惠免。……操法术之数,行重罚严诛,则可以致霸王之功。”[66]《韩非子·饰邪》说:“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乱。”[67]《韩非子·难三》中说:“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68]《韩非子·难势》中说:“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69]《韩非子·五蠹》中说:“是以赏莫如厚而信,使民利之;罚莫如重而必,使民畏之;法莫如一而固,使民知之。”“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70]《韩非子·心度》中说:“法者,王之本也。”[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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