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五子之歌》曰:“民为邦本,本固邦宁”[2]。中国传统的以民为本理论把人民视为邦国之根本,较有代表性的主要有孔丘的仁者爱人理论、荀况的载舟覆舟理论和孙中山的民生主义理论。
(一)孔丘的仁者爱人理论
先秦时期,孔丘主张仁者爱人。《论语·颜渊》中说:“樊迟问仁。子曰:爱人。”[3]《论语·学而》中的所谓“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4],就是指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孟轲发展了孔丘的理论。《孟子·离娄上》中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5]《孟子·尽心上》中,明确主张“广土众民”[6];《孟子·尽心下》中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7],“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8]。孟轲的这一思想后来又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唐代陆贽就曾留下警世名言:“理乱之本,系于人心”[9],“立国之本,在乎得众”[10]。
(二)荀况的载舟覆舟理论(www.daowen.com)
先秦时期,荀况提出了载舟覆舟理论。《荀子·王制》中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11]这一理论在儒家经典《大学》中得到了共鸣:“道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12]到唐代,据《贞观政要·论君道》记载,魏征曾向太宗上疏说:“怨不在大,可畏惟人。载舟覆舟,所宜深慎”;[13]据《贞观政要·论政体》记载,魏征还曾向太宗进言说:“臣又闻古语云:‘君,舟也;人,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陛下以为可畏,诚如圣旨。”[14]
(三)孙中山民生主义理论
到近代,孙中山一直主张“国以民为本”[15]的思想。在他提出的经济社会政策措施中,民生问题是他关注的重心,其本质就是要保证人民最基本的人权。他说过:“民生就是政治的中心,就是经济的中心和种种历史活动的中心。”[16]他提出了的民生主义两大原则: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平均地权是指实现耕者有其田;节制资本是指主张私人不能操纵国民生计。他注意到“沿海沿江烟户稠密省分,麕聚之贫民无所操作”[17],于是大声疾呼:“以国民需要之原则衡之,则移民实为今日急需中之至大者”;可使“沿海、沿江各地稠聚人民”,“移实蒙古、天山一带,从事垦殖”。“假定十年之内,移民之数,为一千万,由人满之省,徙于西北,垦发自然之富源,其普遍于商业世界之利,当极浩大”。[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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