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文献关于房产税试点政策对商品房价格的影响并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况伟大等(2012a)利用1980年到2009年23个OECD国家的住房市场数据研究了住房房产税对房价的影响,认为房产税有负向的房价调节作用,但是抑制作用具有局限性。同时况伟大(2012b)还通过构建含购房者、开发商和政府的三部门一般均衡模型研究了我国33个大中城市房产税、地价与房价之间的关系,认为通过提高房产税可以降低房价,提高上期地价和房屋建造成本会提高房价。骆永民等(2012)利用动态随机一般均衡模型及数值分析的方法得出征收房产税从长期看可以有效降低房价,且具有自动稳定器的功能。还有少数文献认为房产税将导致房价上涨。Fischel(2005)研究发现房产税会因土地区划和用脚投票机制提高房价。除了利用一般均衡模型以外,部分学者采用反事实分析的方法进行研究。比如,刘甲炎和范子英(2013)利用合成控制法研究发现房产税对试点城市的房价上涨有显著的抑制作用;Bai et al.(2014)分别使用改进的HCW评估方法研究发现财(房)产税试点使上海平均房价降低了11%~15%,而重庆的平均房价却提高了10%—12%;Du&Zhang(2015)利用HCW评估方法发现房产税试点使重庆市房价年增长率下降,而房产税试点对上海市房价影响不显著;白文周等(2016)借鉴面板数据因果推断方法的研究发现,重庆市新建商品住宅的销售价格月度同比增长率月均下降约10个百分点,而上海市同比增长率则月均上升约3到5个百分点。
应用因果推断的方法对房产税政策进行评估的主要困难在于评估方法的局限和难以剥离其他政策的干扰,除房产税政策外还存在诸如限购、限贷等调控政策的影响。具体地,由于国内住房限购政策几乎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尤其是一二线城市,因此,在估计房产税的反事实结果时很难寻找到不受任何政策影响的控制组,应用传统因果效应政策评估方法会产生一定的估计偏差。而为了规避合成控制方法中对照样本异质性和中断时间序列(ITS)方法“伪回归”性引起的政策因果效应评价偏倚,以及放松对结果变量“二阶矩平稳”的限制,本书提出了基于协整的动态因果效应估计与推断方法,在不需要控制组的情况下,通过利用商品房价格与居民消费支出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构造“准自然实验”,考察房产税试点政策的实施对抑制商品房价格是否产生了显著作用。
住房价格和消费之间的关系一直是政策制定者关注的重点,通常认为住房具有消费品和投资品的双重属性,伴随房价高起,尤其住房制度改革以来其投资品属性不断被强化。投机行为使得大量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势必影响到消费者的消费需求,住房价格的上涨对居民的消费产生了财富效应还是挤出效应颇具争议,杜莉和罗俊良(2017)认为房价上涨会增加消费者的预期寿命财富刺激当期消费;李春风等(2014)等认为房价上涨存在明显的挤出效应,不仅直接挤出消费还可以通过作用于其他因素间接抑制消费支出;另外,部分学者认为房价上涨带来的正反两方面的效应取决于价格增长率(段忠东,2014)。当前关于房价波动对消费的动态影响研究,一方面集中在根据生命周期模型利用消费的单方程误差修正模型进行;另一方面,从消费的跨期预算约束出发在协整分析的基础上建立系统的误差修正模型研究变量的动态变化。王凯和庞震(2019)利用TVP-VAR模型研究了房价上涨与居民消费的行为。(www.daowen.com)
通过检验,在观测期内商品房价格与居民消费是存在均衡关系的,另外,根据它们之间的这种经济均衡关系及其误差修正机制可以间接评估政策的长、短期性。总之,利用协整时间系列的动态因果效应评估方法不仅可以推断房产税试点政策干预效应的存在性,而且能够有效地识别出试点政策对抑制商品房价格增长的长期效应和短期波动效应,同时利用递归的方法还可估计政策干预的平均处理效应。研究发现,房产税政策对于调控商品房价格上涨具有显著的长期效应;并且两市的房产税政策效应呈现显著的差异性,重庆市的房产税政策力度较小、时滞较长,而上海市实施的房产税政策对抑制房价上涨的力度大、时效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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