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新媒体广告的表现形态探析

新媒体广告的表现形态探析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对于新媒体广告形态的分类,还没有统一的标准。本书在这五种新媒体广告形态的基础上,结合当下新媒体广告的发展过程与趋势做了少许调整,具体分为如下五类。

新媒体广告的表现形态探析

在对超过150个广告主展开调研的《2014 TopDigital数字创新白皮书》中,我们看到一些颇有启发性的数据。

图3-1 2014年广告主青睐的新媒体广告投放平台

广告主对新媒体广告投放平台的选择是有不同侧重的,通过图3-1中的相关数据我们不难发现,目前微信是最受广告主欢迎的投放平台。近一年中,有66.13%的广告主选择了在微信平台进行广告投放,从中可以看出,微信的庞大用户群对于众多广告主来说非常具有吸引力。此外,搜索引擎、视频网站、微博分列二至四位,移动广告列在第五位。

虽然广告主比较倚重微信平台,但若从目前投放的收益价值来衡量的话(如图3-2所示),搜索引擎带来的价值是高于微信平台的,而垂直行业网站更是从第六的位置上升至收益榜的第三位,相反,微博的排名与预想有着较大的差距。(www.daowen.com)

再对以上数据进一步解读的话,我们可以得知新媒体广告的投放平台有较多选择,不同的广告投放平台体现的新媒体广告价值是有差异的。因此,对于广告主而言,在投放新媒体广告前需要对不同平台上的新媒体广告各形态进行了解,各平台上新媒体广告的收益价值必然跟新媒体广告各形态的特点有密切的关系。

目前,对于新媒体广告形态的分类,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常见的分类是按照广告载体的不同,即按照新媒体进行分类。但这实际上是把新媒体与广告割裂开来,从而违背了新媒体广告的概念是在新媒体媒介与传播特征、广告本质属性等的共同作用下界定的事实。所以,以新媒体作为分类标准进行新媒体广告基本形态的划分缺乏说服力。

舒咏平教授在其主编的《新媒体广告》一书中对新媒体广告形态的分类非常值得借鉴。该书以广告主如何以新媒体广告信息作用于消费者,将其形态分为整合类新媒体广告、推荐类新媒体广告、发布类新媒体广告、体验类新媒体广告和暗示类新媒体广告。本书在这五种新媒体广告形态的基础上,结合当下新媒体广告的发展过程与趋势做了少许调整,具体分为如下五类。

图3-2 2014年给广告主带来最大收益价值的新媒体广告投放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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