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新媒体:概念与演进

新媒体:概念与演进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新媒体概念关于“新媒体”的概念最早由谁提出,一般有两种观点。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新媒体”概念至少可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新媒体以其包容性的技术优势,接纳与汇聚了传统媒体的媒介属性。(二)围绕新媒体概念的争议对新媒体概念的讨论,大致可分为技术、传播、实务与调和四个派别。这一派观点强调了科学技术在新媒体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指出了由于新技术的引入所带来的传播活动的整体变化。

新媒体:概念与演进

伴随着网络技术、数字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以网络媒体、数字电视媒体和移动通信媒体为代表的新媒体,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与深刻的影响。新媒体发展越迅速,它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占据的地位就越重要,从工作方式到生活习惯,从思维方式到行为准则。甚至交友、购物和媒体接触,无不打上它的烙印。

(一)新媒体概念

关于“新媒体”(New Media)的概念最早由谁提出,一般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该概念为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技术研究所所长戈尔德马克(P.Gold mark)提出,他在1967年发表了一份“关于开发电子录像商品的计划”,首次提出“新媒体”的概念,并将电子录像称为“新媒体”。1969年,美国传播政策总统特别委员主席罗斯托(E.Rostow)在向美国总统尼克松提交的报告书中,也多次使用“新媒体”概念。此后,“新媒体”一词便在美国和欧洲被广泛使用,并风行世界各地。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新媒体”概念至少可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1959年,马歇尔·麦克卢汉在美国芝加哥参加全美高等教育学会举办的一次会议上,发表了“电子革命:新媒体的革命影响”的演讲,第一次提出“新媒体”的概念。

什么是新媒体,即如何定义新媒体?对此,国内学界与业界一直都各执一词,莫衷一是,有的从技术的层面定义新媒体,有的从传播的层面界定新媒体,有的从内涵方面揭示新媒体,有的从外延方面表述新媒体,等等。科学而准确的概念是进行科学研究的必要前提,只有在准确把握概念的基础上,思想才能澄澈,思维才能深刻。

新媒体是指采用网络技术、数字技术、移动通信技术进行信息传递与接收的信息交流平台,包括固定终端与移动终端。它具备以下基本特征:以新技术为载体,以互动性为核心,以平台化为特色,以人性化为导向。一般来说,新媒体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新媒体仅指区别于传统媒体的新型传媒,主要包括被称为第四媒体的互联网(以电脑为终端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和第五媒体的移动网络(以手机等移动通信工具为终端,基于移动通信技术的移动互联网服务以及电信网络增值服务等传播媒介形式),这两种新媒体,又可被统称为网络媒体。广义的新媒体则包括大量的新兴媒体,指依托于互联网、移动通信、数字技术等新电子信息技术而兴起的媒介形式,既包括网络媒体,也包括传统媒体运用新技术以及和新媒体融合而产生或发展出来的新媒体形式,例如电子书、电子纸、数字报、IPTV等。这里说得很清楚,狭义的新媒体是以互联网技术为内核,以电脑、手机等设备为终端,并通过与终端相适应或匹配的方式来进行传播,它以网络媒体为代表。而广义的新媒体则是基于网络技术、数字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通过互联网、无线通信网、卫星等渠道,向电脑、手机、电视机以及各类数字化电子屏等终端传播信息的媒体形态,包括网络媒体、数字电视、IPTV、车载电视、楼宇电视和手机媒体等。本书所说的新媒体即指广义的新媒体。

以新技术为载体,是指新媒体的应用与运营以新技术为基础。网络技术、数字技术、移动通信技术的发明与普及,不仅为新媒体的诞生提供了技术支持,同时也为新媒体的运作提供了信息载体,使得信息能以超时空、多媒体、高保真的形式传播出去。可以说,媒体的所有特征,都是建立在新技术提供的技术可能性的基础之上。

双向互动是新媒体的本质特征。传统媒体有一个很大的弊端,就是信息的单向流动。新媒体的出现突破了这一局限,它从根本上改变了信息传播的模式,也从根本上改变了传播者与受传者之间的关系。传播参与者在一个相对平等的地位进行信息交流,媒体以往的告知功能变成了如今的沟通功能。这种沟通不仅体现在媒体与用户之间,还体现在用户与用户之间。可以说,新媒体的这一特征,不仅对于传统媒体,而且对于整个社会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新媒体搭建起一个信息交流平台,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在这个平台之上逐渐走向融合。新媒体的出现并不会导致传统媒体的消亡,二者会相互补充、共同发展。新媒体以其包容性的技术优势,接纳与汇聚了传统媒体的媒介属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只有在适应新媒体环境,与新媒体的新技术形式相互渗透之后,才能获得二次发展,如今数字化报纸、网络广播、手机电视等融合性媒体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便是明证。新媒体脱胎于旧的媒介形态的特征,为新旧媒体的相互融合提供了可能。

人性化是所有媒介的发展方向:口语媒介转瞬即逝、不易储存,于是有了文字媒介;文字媒介无法大规模复制,于是出现了印刷媒介;印刷媒介难以克服时空的障碍,电子媒介便应运而生。可以说,每一种新型媒介的出现,必然是对以前媒介的功能补充与完善。新技术是其出现的基础,而人性化导向意味着技术围绕人们的需求而展开。新媒体的出现,满足了人们渴望发声、渴望分享的需求;满足了人们渴望交流、渴望互动的需求;满足了人们渴望以一个更快速、更便捷的方式获取与传播更多的个性化信息的需求。而在不远的将来,新媒体将带来真正地去中介化——人们在经历了部落社会的无中介、脱部落社会的中介化之后,正在迎来人与人之间交流的去中介化。届时,人们将欢欣鼓舞地迎接一个所有人与其他人都紧密相连的“地球村”时代。

(二)围绕新媒体概念的争议

对新媒体概念的讨论,大致可分为技术、传播、实务与调和四个派别。其中技术派侧重于从技术的角度去定义新媒体,强调技术进步在新媒体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传播派着重强调新媒体的传播特征,以及它对传统的传播模式的影响与改变;实务派多是从实际运用的角度分析,其新媒体概念浅显直白、通俗易懂;调和派则是调和上述三个类别之间的差异,融合它们各自的特点,以概括的手法笼统地提出一个尽可能全面的新媒体概念。

1.技术派的观点(www.daowen.com)

持技术派观点的人认为,新媒体的内涵是在世界科学技术发生巨大进步的背景下,在社会信息传播领域出现的建立在数字技术基础上的能使传播信息大大扩展、传播速度大大加快、传播方式大大丰富、与传统媒体迥然相异的新型媒体,其外延包括数字广播电视、手机短信、互联网络等。这一派观点强调了科学技术在新媒体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指出了由于新技术的引入所带来的传播活动的整体变化。同时,它从外延与内涵两个角度去界定新媒体,避免了内涵定义的抽象与外延定义的宽泛。

它的缺点在于当时时代的局限性所带来的片面性,主要体现在:首先,当今新媒体已经运用了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等多种技术手段,而不仅仅是它所提到的数字技术;其次,新媒体带来了传播活动方方面面的变革,特别是互动性与个性化,而不仅仅是传播信息、传播速度与传播方式方面的变化;最后,随着技术的进步与时代的发展,新媒体衍生出了许多新的形式,不只是它的外延定义中提到的那几类,而且数字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只能说是当时一种新出现的媒体,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新媒体。

2.传播派的观点

传播派认为,要从数字化、碎片化、话语权共享、全民出版四个方面解读新媒体,新媒体意味着技术的进步、传播语境的改变、传统话语权的解构和内容生产方式的转变。这是结构和内容生产方式的转变。这一派的观点指出了新媒体引发的传播领域的变化,上述四个方面对新媒体的解读,基本概括了新媒体的本质。同时,它也考虑到了传播技术和传播语境因素对于新媒体的影响,而二者的进步与改变正是新媒体产生与发展的主要驱动力。

但这不能其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新媒体概念,只能算是对新媒体概念的描述与解读。尽管它比较全面地介绍了新媒体的主要特点,但没能以凝练的语言提出一个明确的新媒体定义。此外,它找到了新媒体同传播技术与传播环境的相关性,却没能发现它们之间的因果性,正是后者的变革而引发了前者的变迁。

3.实务派的观点

实务派以《连线》杂志为代表,将新媒体定义为由所有人向所有人进行的传播。这一观点很好地概括了新媒体的核心特征,简短而明确。在传统媒体时代,传播活动呈现出两极化趋势:一种是我们只能被动地接收媒体传递的信息,而无法将自身的意见及时反馈给媒体;另一种是由于话语权掌握在传统媒体手中,一般大众由于无法接触到稀缺的传播资源而很难将自己的声音与观点传播出去。新媒体的出现打破了传统媒体对传播资源的垄断,使得人人都有了麦克风,人们都可以利用手中的新媒体,对传统媒体以及其他所有人传播信息。反馈也变得及时而高效,避免了由于传播的迟滞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但这派观点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这种观点缺乏定义的严谨性。媒体是人们进行信息传播活动的工具、载体、中介或技术手段,是一种实体的存在。而《连线》的观点将新媒体视为一种“传播”,最终将由于定义的随意性而沦为空泛之谈。其次,缺乏定义的全面性。对一个事物进行概念定义,应在准确把握事物实质的基础上对其主要特征进行全面概括。双向互动、自主传播是新媒体的核心特征,但不是全部特征,在定义新媒体时还要将它的技术特征、平台特征考虑在内。

4.调和派的观点

持调和派观点的学者认为,新媒体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新相对于旧而言;新媒体是一个时间的概念,在一定的时间段内有代表这个时间段的新媒体形态;新媒体是一个发展的概念,它永远不会终结在某个同定的媒体形态上。这个定义几乎将人类历史上出现过的媒介都囊括在内,上文提到的界定新媒体概念发展阶段的几种媒体也都与这个定义相吻合。它从时间维度去界定新媒体、解释新媒体,赋予新媒体概念与时俱进的特点。

凡事都有两面性,这种单维的概念界定也存在缺陷。首先,它从宏观的层面去把握新媒体的概念,指出了新媒体概念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演进的特征,但未能指出新媒体的本质特征。其次,它概括了所有已经出现和将要出现的新媒体,但面面俱到并不是面面俱全,广度的代价是深度与精度的缺失。最后,定义需要逻辑的严谨性,是一种“什么是什么”的表述,后者必须能够高度概括前者的特征。而采用这种宽泛的概念来定义新媒体,可能造成新媒体概念的浅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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