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规划建设用地结构优化方案

规划建设用地结构优化方案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标准》规定城市五大类建设用地的比例见表3-13。吉林省市(州)城镇建设用地结构分析。反应城镇化进程中各市(州)普遍忽视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保护;二是部分市(州)建设用地结构趋同,用地结构特色不鲜明。表3-152017年吉林省各市(州)城镇建设用地结构统计表 单位:%从各市(州)看,长春市交通用地、绿地比例低于最低标准,存在交通阻塞和生态不安全潜在风险,应考虑退二进三,增加交通用地和绿地面积。

规划建设用地结构优化方案

《标准》规定城市五大类建设用地的比例见表3-13。风景旅游城镇及绿化条件好的城镇,其绿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可大于15%。

表3-13 五类建设用地面积比例的规划规定表

本次吉林省城镇土地利用结构分析中,居住用地对应城镇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对应工业用地,交通设施用地(简称交通用地)对应街巷用地,绿地对应公园与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在吉林省主要城市间比例相差不大,暂不分析。

2017年,吉林省城镇建设类型用地统计见表3-14。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为222357.38hm2,其中居住用地面积为63955.14hm2,占总面积的比例28.76%;工业用地面积为50179.52hm2,占比为22.57%;交通用地面积为27553.55hm2,占比为12.94%;绿地面积为4869.90hm2,占比为2.19%。四类用地合计占比为65.91%。

表3-14 吉林省城镇用地结构表

对应国家标准可以看出,吉林省居住用地、工业用地、交通用地比例较合理,绿地比例低于国家标准。吉林省城镇化过程中,注重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发展,居住用地、工业用地、交通用地符合国家标准,而公园和绿地远低于最低标准,人均绿地面积约为3.20m2/人,远低于标准中规定的≥10.0m2/人的标准。用地结构不太合理,有潜在生态不安全因素。

吉林省市(州)城镇建设用地结构分析。2017年,吉林省各市(州)各类城镇用地面积占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见表3-15。(www.daowen.com)

对应国家标准,吉林省各市(州)城镇建设用地存在两个共性问题:一是公园与绿地面积过小,所有地区绿地面积都不达标,最高的白山市比例为6.84%,也低于最低标准。反应城镇化进程中各市(州)普遍忽视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保护;二是部分市(州)建设用地结构趋同,用地结构特色不鲜明。

表3-15 2017年吉林省各市(州)城镇建设用地结构统计表 单位:%

从各市(州)看,长春市交通用地、绿地比例低于最低标准,存在交通阻塞和生态不安全潜在风险,应考虑退二进三,增加交通用地和绿地面积。

吉林市的用地结构是工业用地比例超标,绿地比例不足,土地利用结构显示潜在工业污染、城市环境质量下降的风险。

松原市与长春市的用地结构趋同,交通用地和绿地占比低于国家的最低标准。

白山市工业用地不足,经济发展缺乏工业支撑。其他市(州)普遍存在绿地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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