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耕地利用变化现状
从耕地条件来看,吉林省耕地自然条件优越,地貌丰富,植被、土壤类型多样。农业资源丰富,土地肥沃,土壤表层有机质含量为3.0%-6.0%,高者达15%以上,素有“黑土地之乡”美誉。吉林省盛产玉米、水稻、大豆、油料、杂粮等优质农产品。耕地、林地、农田水利用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农业用地总面积约1640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6%,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现有耕地面积553.78万公顷,人均耕地面积0.21公顷,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18倍。吉林省作为我国主要的商品粮基地,向外输出了大量粮食,以保证其他省份的粮食需求。由于吉林省在我国保障粮食安全中的战略地位,对吉林省的耕地加强保护,十分必要,吉林省耕地保护的标准也应该高于全国其他省份的水平。
用地规划方面,吉林省地域差异显著,东部是长白山区,中部是世界三大黑土带之一的松辽平原,西部平原约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1%,除了大兴安岭东麓低山丘陵外,大都海拔在200米以下,地势平坦,水源、光照条件充足,适宜发展农业、牧业;农用地集中在中西部和东部,中部平原分为中部台地平原区和西部草甸、湖泊、湿地、沙地区,平均海拔在110-200米之间,土壤有机质含量高;建设用地集中在中部,未开发利用土地主要分布集中在西部地区,各类用地相对集中,大致呈现东林、中农、西牧的土地利用格局。总体来讲,土地规划不合理也是制约吉林省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目前吉林省土地规划缺乏与市场的有效结合,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不高。主要表现为,地方政府在编制规划时一味地偏大求全,不能发挥地方经济的优势,反而不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时也造成了耕地的大量占用。
2.村庄土地利用现状
(1)村庄土地利用结构
由表3-9可以看出,吉林省调查范围的村庄面积总计24763.58hm2,面积最大的土地利用类型是住宅用地,所占比例为65.75%,其次是耕地,面积为3148.28 hm2,所占比例为12.71%,耕地占用比例较大,主要是吉林省宅基地屋前院后的园子比较大;再次是交通运输用地,主要是农村道路用地,面积为2666.65 hm2,所占比例为10.77%;其他地类比例合计为10.77%,说明吉林省农村工业和商业相对不发达。(www.daowen.com)
表3-9 村庄土地利用结构表
(2)村庄土地利用变化
由表3-10可以看出,2017年与2016年相比只有两个村庄有所增长,其中东盛涌镇石井村增长0.72hm2,前七号镇前七号村增幅较大,比去年增长了41.59hm2,2017年比2016年总体增长了42.31hm2。九台区比2016年增长了273.52hm2。
表3-10 2016年与2017年村庄土地利用现状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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