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全省旅游行业管理现状分析

全省旅游行业管理现状分析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防范风险,实行“出境旅游保证金”银行托管台账管理。按照全省出境组团社及分社“出境旅游保证金”银行托管业务台账登记信息,持续实施“出境旅游保证金”监督检查,加强监管,防范“出境旅游保证金”损失风险。全年省旅发委共出动督导检查人员95人次,共检查旅游企业185家。2017年全省旅游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情况在《中国旅游报》和《吉林日报

全省旅游行业管理现状分析

2017年底,全省有经营境内、入境、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131家,经营境内、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580家,旅行社分社287家,全省旅行社总数998家。(见表13-14)

表13 吉林省旅行社分布

表14 2017年旅行社接待数据

截止2017年底,全省共有星级饭店176家,其中五星5家、四星45家、三星86家、二星40家。拥有客房17749间,床位31959张。

表15 旅游星级饭店地区分布情况

表16 2017年星级饭店经营情况表

从旅游饭店客房出租率情况看,现有旅游客房闲置率较高,有的90%以上都是闲置,可见旅游资源有效利用率还有很大挖掘空间,这也是吉林旅游业融合发展亟待破解的现实课题。

1.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情况

(1)依法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

2017年全省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监督旅行社建立完善投诉处理机构,定期公告旅游投诉案件和处理结果,加强企业经营自律。依法受理处理旅游投诉案件239件,结案239件,理赔金额34.2万元,结案率100%,使全年旅游投诉率维持在较低水平;未发生一起强迫购物等重大违规行为,未发生重大负面舆情,有效维护了旅游者合法权益。

(2)建立健全旅游投诉和行政执法机制

依托全国旅游投诉举报和案件办理管理系统,统一了全省旅游投诉电话(12301),在全省旅游质监机构开通旅游投诉网络平台,利用平台专版系统和手机APP,实现旅游投诉信息省市县三级网络推送,对旅游投诉案件进行跟踪、监督办理,各地指定专人负责12301平台推送转办案件的处理工作,提高旅游投诉处理效率,全面加强了旅游投诉管理。

针对当前全省旅游投诉存在的受理机构不健全、受理渠道分散、处理职责不清、投诉处理与司法衔接不畅、旅游群体事件应对处置能力不强等问题,借鉴其他省市的先进经验,为分阶段逐步建立“一口集中受理、一网分级办理、案件限时办结、诉调紧密衔接、行业联动应急、政府监督问责”的投诉快速受理处理长效工作机制,吉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起草并实施《关于建立吉林省旅游投诉快速受理处理机制(过渡阶段)的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旅游投诉机构建设、建立旅游投诉长效机制和旅游综合监管机制,并依托12301国家旅游服务监管系统,形成全省统一的旅游投诉转办处理平台,实现部门有效衔接的旅游投诉受理处理能力。

(3)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关精神,在全省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建设,依托全省旅游信息化建设平台,研究开发了吉林省旅游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应用系统,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下发全省旅游质监部门执行。全省旅游执法机构在不掌握企业详细信息的情况下,克服困难,短时间完成了全省旅游系统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录入工作,将“两库、一单、一细则”全部录入综合监管平台,并按照企业注销、法规立改废、执法人员变动等情况,实现了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全省旅游执法人员通过随机抽查应用程序培训和实际执法操作,落实了属地监管责任,转变了行政执法方式,为实施旅游市场秩序有效监管奠定了基础。(www.daowen.com)

2.防范旅游市场经营风险

创新监管,在旅行社企业实行“一悬挂、两提示”制度。各地旅游质监部门严格检查经营许可证悬挂、旅游投诉和出境保证托管提示情况,切实加强了旅行社日常经营的监督管理,有效维护了旅游者合法权益。标本兼治,在省内实施旅游景区必须纳入包价旅游合同、旅游购物必须签订补充协议的旅游自费项目、旅游购物限制性措施,从旅游团队操作环节入手治理“不合理低价”,并取得了实际成效。

防范风险,实行“出境旅游保证金”银行托管台账管理。按照全省出境组团社及分社“出境旅游保证金”银行托管业务台账登记信息,持续实施“出境旅游保证金”监督检查,加强监管,防范“出境旅游保证金”损失风险。

重点排查,加强了通过吸收会员方式销售和利用预付卡方式经营两条以上旅游线路产品的旅行社企业的排查,制定并采取可行措施,实施会员数量、旅游产品、财务资金等方面的监管,防止恶意经营发生群访事件。

3.发挥旅游市场检查协同监管作用

全省多个县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与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有效震慑了不法经营企业和个人,促进旅游服务质量全面提升。长春市旅游局3次会同市交通运管部门开展旅游包车、导游执业专项执法检查,强化旅游用车安全监管,规范了旅游企业经营管理、导游执业行为,对提升旅游团队服务质量,防范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努力维护长春市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安全环境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延边州在全省地市中率先建立“1+3”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将公安、工商、审判、调解等职能,因地制宜地融入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中,推动行业执法、治安处罚、刑事执法和司法调解在旅游市场治理中的有效统一,为旅游业大发展创造了新环境。自延边州成立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工商旅游市场监管分局以来,多次开展联合行动,针对“黑社”“有照无证”等非法违规经营活动进行了查处,全面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旅游企业和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

全国旅游市场秩序督查工作,与黑龙江、辽宁、内蒙古、河北、北京等省市密切协作,进行违法线索确认、案件协查和移交,开展客源地和目的地共同治理。

4.旅游安全

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组织开展了“旅游包车安全整治行动”“高风险项目安全规范行动”“景区流量控制治理行动”“出境游安全提升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年省旅发委共出动督导检查人员95人次,共检查旅游企业185家。在春节、“五一”、旅游旺季和“十一”期间各组织一次分别由委领导带队参加的大型旅游安全督导检查。

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印制下发《游客安全乘车温馨提示》、《游客乘车安全须知》、《文明旅游,理性消费》、《安全信息卡》以及《安全管理规范》等宣传资料共计10余万份。组织大型安全检查、联合安全检查及大型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等活动均在吉林旅游政务网上及时发布。2017年全省旅游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情况在《中国旅游报》和《吉林日报》上刊登。

三是组织旅游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6月中旬在通化县召开全省旅游安全工作会议,期间邀请国家旅游安全研究中心和江泰保险经纪总公司安全专家进行安全培训。组织开展景区承载量预警、宾馆消防和水上救援三个科目的应急演练。各地旅游主管部门负责人和部分旅游企业负责人,共计200人参加。省安委会办公室、省体育局、新闻媒体等应邀派人参加了会议。当地消防、海事及卫生等部门参加了应急演练。

四是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和评审工作。邀请国家旅游安全研究中心共同编制完成《吉林省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吉林省旅游业非人伤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安全风险评估与预警体系》。邀请中国旅游研究院、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吉林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吉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吉林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等机构的专家亲临指导完成评审工作。

五是加强应急值守,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在国家法定节日、汛期、全国两会以及党的十九大等重要时段、敏感时期,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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