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关系
中型和小型的企业名称最早出现于十九世纪末期,此概念在世界范围内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每个国家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对各种行业的界定标准都不尽相同。即使是同一个国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对于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也不相同,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是在不断地发展过程当中不断变化的。虽然认定标准是变化的,但是认定中小企业主要从质和量两个方面来进行定义,认定中小企业的质主要是企业的组织形式,获取融资的方式和企业所处的行业的地位。而量是指企业的营业额,雇员数量等。我国从定性和定量两个角度对中小企业进行了界定。从定性的角度,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从定量的角度,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3种类型。
当前理论界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对民营经济内涵的理解大多见于各种论文、著作和文件中,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看法:一是认为民营经济就是私有经济。这种观点将民营经济等同于私有经济,将民营经济看作是纯粹的所有制范畴。二是认为民营经济就是非公有制经济。这种观点也是将民营经济看作是一个所有制范畴。认为民营经济大体上就是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与第一种观点相比,这种观点将集体经济排除在民营经济的范围之外。三是认为民营经济就是非国有经济。潘胜文(2006)认为民营经济是指“民间经营的经济”,就是由民间人士、民间组织、民间机构经营的经济,这种观点是将民营经济看作为经营方式范畴。
综合以上观点,本课题认为民营经济应该是一个经营范畴的概念,因此应从经营方式的角度来对其内涵加以界定。因为从经营方式角度界定“民营经济”,是将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作为一对概念相区分,这一内涵既符合语言学的一般规则,也符合社会经济运动的历史实际,而且还能够与学术界多数人的观点相一致。而由于在民营经济中,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等民营企业最具代表性,民营经济的融资难也主要是指民营企业的融资难,而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支持企业融资的政策绝大多数都是专门针对或面向中小企业的。
(二)融资的涵义和分类
“融资”即资金融通,具体指资金在持有者之间流动以调剂余缺的一种经济行为。中小企业涉及的融资包括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方面。内源融资一般来源于企业的自主资本或资本积累;而外源融资主要来源于银行等金融中介或资本市场,具体又可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
1.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
按照积累资金的来源划分,融资可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内源融资是企业不断地将自己的储蓄(留存利润和折旧等)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内源融资具有原始性、自主性、低成本性和抗风险性的特点,是企业资本形成的重要途径,绝大多数的民营企业之所以资本规模较小,正是因为企业建立之初自有资本有限造成的。外源融资主要是指外部资金的融入,具体指企业通过一定的渠道,采用一定的方式,向其他经济主体筹集资金的一种经济行为。
中小企业能否通过外源融资获得必要的资金,在既有的金融市场环境和制度下,主要取决于民营经济所处行业的行业特征、资本规模、企业的成立时间和发展阶段以及自身的声誉和赢利能力等。由于民营经济中的许多企业尽管在形式上为公司制企业,但在实质上依然是传统意义上的家族制企业或家族控制型企业,其经营决策权完全掌握在实际控制人手中,无论是所有权与控制权,还是控制权与经营权,都未真正分离,因此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民营经济的融资主要来自内源融资,说民营经济融资难主要是指民营经济在内源融资不足时去进行外源融资时存在诸多困难。
2.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
根据融资是否经过金融中介,可以把外源融资划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指通过发行债券和股票方式筹集资金,资金盈余部门在金融市场购买资金短缺部门的直接证券,资金直接从盈余部门流向短缺部门而不必通过金融中介机构,故这一融资方式称为直接融资,它具有以下几种特性:直接性、长期性、不可逆性、流通性。由于发行债券进行融资在我国是被严格控制的,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批,对发行主体有很高的要求,目前只有一些大型的国有企业发行了债券,因此民营经济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融资比例较小。间接融资是指通过向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获得资金的融资方式。它实际上把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作为中介,由中介部门联结资金盈余部门和资金需求单位。间接融资具有与直接融资截然相反的特性,即间接性、短期性、可逆性及非流通性。
(三)中小企业融资的特点(www.daowen.com)
中小企业在进行投融资时有一定的优势。首先是投资转向灵活。中小企业管理机制较灵活,最可能将经营方向转移到成本低、效率高、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中去。再就是,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表现出对外部环境变化更为敏感,能够灵活改变自己的经营方向,快速应变环境的变化。中小企业还具有组织结构精干、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快、决策反应迅速等优势,不但更好地利用市场机会,还可以规避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带来的威胁。但是中小企业先天不足。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量大面广,在数量上占有绝对优势,但总体素质较低,在投融资中处于弱势地位,主要是由它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以及由此决定的信息的获取与使用能力等方面的不同造成的,而由此造成的社会环境也对中小企业不利,如筹资困难和资产不稳定等等,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由于中小企业的行业分布和规模等特点,我国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存在着以下几个不利的方面:
1.中小企业规模小,资产少,负债能力不强
处于发展和创业中的中小企业资金实力弱、资产规模有限、管理人员素质低、员工数量很少,决定了中小企业的投资只能在一个相对较小的规模上进行。相应生产能力较低决定了投资的规模较小,生产能力和销售能力都较小,投资及融资的资金都相对比较少。一般而言,企业的负债能力是由其资本金的多少决定的,通常为资本金的一定百分比(由法律规定),如80%或60%等,由于中小企业资产少,其相应的负债能力也很低,因而一有风吹草动就会出现资金周转不灵,严重的甚至会因资金链断裂而导致原料供应或货源吃紧,最终倒闭。
2.中小企业易受经营环境的影响,经营稳定性差、风险大
由于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有限,它一般只能选一个或少数几个项目来投资,投资形式基本上属于集中性的。因此,中小企业不像大企业在遇到一个项目投资失败时,可以动用其他项目的收益和强大的融资能力来缓解财务危机。一旦中小企业有一个项目决策或实施失败就可能造成流动资金的严重短缺,使企业遭受巨大财务危机,甚至会因此而使企业破产倒闭。由此能看出,中小企业由于资金回旋余地小而造成其承受外部环境或内部管理带来风险的能力远远低于大企业。总体来看,中小企业在创业和发展中遇到的困难比大企业要多一些,更需要政策扶持。
中小企业的这种易变性和其巨大的经营风险,给其融资带来根本性的影响,很难吸引投资者的投资兴趣和投资偏好。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中国的中小民营企业将有60%在5年内失败,有85%在十年内消失,从过去一些企业迅速消亡来看,这个统计结果还是较为可信的。
3.融资能力有限,融资成本高
中小企业的资产数额小,可以提供的贷款担保也相应地较低。各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因为无担保、风险高而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贷款条件比较苛刻。同时,由于中小企业的破产风险较高,银行制定的贷款利率也较高,这样就造成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比大型企业要高。国内大型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一直以服务国有大企业为主,授信及资信评估制度主要是针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而制定的,信贷资金倾向于大企业、大客户、大项目,导致众多中小企业因信用等级较低而难以得到贷款支持。同时由于中小企业一般规模较小,资信度低,可供抵押的物品少,财务制度不健全、破产率高,影响了国有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数量通常较小、交易和信贷的频率高,增加了融资的复杂性和单次融资成本。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中小企业少量的资金需求量将使其融资利率比三上企业的资金融资利率平均高出2%到4%。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服务繁杂、监督不便、风险高等这些问题也成为许多大型金融机构将其拒之门外的一个重要原因。
以上特点直接导致了中小企业的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都不容易的两难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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