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市场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消费者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信息了解不是很全面,很容易受到生产者的错误引导,购买存在安全隐患的农产品,所以这就需要政府在监管过程中,发挥监管的主体作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管控,可以采取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系统的措施。第一,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系统不但可以为农产品生产者提供生产的信息服务,还可以为消费者提供购买选择的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系统应该包括农产品质量信息、农业科技信息、农业投入品市场信息、农产品档案信息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结果信息等。其主要功能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披露,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追溯。在这个信息系统中,农产品生产者可以利用其农产品生产的信息来选择需要生产的农产品,这样可以避免农民一窝蜂地生产导致农产品的滞销,避免了不必要的损失。而农产品消费者也可以通过农产品质量检测的信息去选择安全、放心的农产品,运用市场的手段倒逼农产品质量水平的提升。除此之外,还应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数据库,记录生产者的生产经营信誉情况,包括对每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进行详细记录,进行风险评估,形成预警机制,并及时公布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信息,定期公布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实现监管部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有效传播的速度,避免了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大范围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追溯系统是整个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重要一环,贯穿始终。包括对农产品的生产产地、生产过程、农药化肥使用情况、质量安全认证情况的控制,一旦市场上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可以及时找到源头,迅速对质量不合格产品进行回收,防止安全事故的二次出现。对生产者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建立个人诚信档案,由专人进行统一管理,对各个企业的基本情况、生产销售情况进行及时有效的分析。对企业在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诚信状况进行评比。通过张贴海报、专业网站对具有良好声誉的生产企业进行宣传表彰,开展对各个生产企业的农产品质量方面的评比工作,并以一定的资金和技术作为奖励和支持,奖励那些各项评比都名列前茅的企业,责令排名靠后的生产企业进行整改,并列为下一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系统的建立,使整个政府监管系统更加完善,可以有效地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出现。第二,积极的政策导向推动农业企业的信息化进程。农产品的信息化仅仅依靠国家层面的推进是远远不够的,也不符合当前政府改革的目标,向社会购买服务,将部分建设与社会资金相结合是接下来政府改革的方向,通过积极的政策导向推动农业企业的信息化进程。鼓励有关农业企业建立属于自己的网站,融入整个农业信息化系统,让企业的网站成为社会了解企业的一个窗口,同时企业也可以利用这个网站向社会推介自身的产品。市政府应对企业网站的建设给予政策方面的倾斜和资金方面的扶持,引入“PPP模式” (即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这样既节约了行政成本,又可以调动农业企业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了市场作用,为农产品信息化的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第三,发展新兴信息媒体与传统信息媒体的融合。互联网出现前,农产品质量信息传播主要依赖于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传统的新闻媒介。随着互联网思维的迅速发展,移动互联等新兴媒体不断涌现,并逐步开始向农村延伸。在这种环境下,应该充分发挥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体的各自优势。做好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定期向农产品生产者进行有关信息化方面的培训,让他们了解新媒介,掌握新媒介,用好新媒介。在利用开发新兴媒体的同时,也要注重融合传统的新闻媒介,毕竟传统媒介的传播有一定的基础,特别在农村的农产品生产者中,要在让他们运用传统媒体了解相关农产品信息的同时,逐步让他们熟悉新媒介,通过新兴信息媒体和传统媒体的融合,搭建起一个完善、优质、便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传播系统。第四,借助互联网+、大数据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提升。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当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互联网+”思想,“互联网+农业”便是这个思想的产物之一,是信息化技术和传统农业的融合,是现代化农业发展的一种新模式,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则成为其核心内容之一。可以将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的信息化技术运用到农产品周边生产环境、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以此来推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及全流程控制。将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化技术融合到农产品企业中去,可以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数据的衔接工作,将吉林省农产品生产者、经销者等信用信息全部录入到信用系统,并做好数据的及时更新,方便查阅等功能的建设,真正的构建出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系统等等。
课题负责人:段秀萍(www.daowen.com)
课题组成员:丁冬、倪锦丽、孙葆春、于凡、曲会朋、姚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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