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为先,是新时期治水思想的首要之义。为此,我省着力从管理能力、载体创建、制度约束等方面加以切实推进。
强化领导,不断提升节水管理能力。我省各县(市、区)都成立了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节水控制目标和部门职责分工,实行考核问责,不断加强节水管理,持续推进节水技改工作。同时,各地结合实际出台总量控制、计划管理、行业整治、水价改革、节水奖励等节水管水政策制度,引导、规范和促进节约用水。
强化示范,持续推进节水载体建设。我省注重典型示范作用,着力推动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灌区(园区)和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等载体创建工作。以县域为单元、政府为主体,从2013年开始分三个批次推进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目前,第一批28个县(市、区)均已通过省级验收,第二批、第三批创建工作也已全面展开,全省80个县(市、区)实现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全覆盖。截至2017年底,全省已创建命名省级节水型企业968 家、省级节水型灌区132个、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269 家,其中省级机关节水型单位创建率达到90.2%。以节水型社会建设为平台,各地逐步实现节水宣传常态化,建设了一批节水宣传、教育基地。(www.daowen.com)
强化约束,确保节水制度有效执行。出台《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并以水资源费调整为契机,逐步改革、完善和执行科学的水价制度,各设区市已全部实现居民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同时,积极推行计划用水管理,目前我省已实现取水户计划用水和公共供水管网内大用水户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
种种措施齐发力,而今全省各地节水管理体制机制已经逐步健全,公众参与水资源节约保护的意识不断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效益达到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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