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为今年国家考核的重点目标任务,我省设区城市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PM2.5 未达标设区城市浓度下降比例、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Ⅰ类至Ⅲ类水质比例、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劣V类水体比例等4 项环境质量约束性指标进展情况均好于国家下达的指标计划。今年前三季度,全省设区城市PM2.5 浓度平均为33 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 微克/立方米;PM2.5 未达标设区城市浓度较2015年同期下降27.7%;设区城市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4.1%,同比上升2%。
日前,我省通报了1月至9月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今年前三季度,全省环境质量呈现持续向好态势,“好空气”“好水”更多;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总体进展良好,多项任务已经提前或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作为今年国家考核的重点目标任务,我省设区城市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PM2.5 未达标设区城市浓度下降比例、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Ⅰ类至Ⅲ类水质比例、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劣V类水体比例等4 项环境质量约束性指标进展情况均好于国家下达的指标计划。100个废气清洁排放改造、100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100个入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100个污染地块和垃圾填埋场治理修复“四个100”任务基本做到了工作进度同步或快于时间进度。
环境质量改善,群众最大的获得感来自“好空气”天数增加和“好水”范围扩大。今年前三季度,全省设区城市PM2.5 浓度平均为33 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 微克/立方米;PM2.5 未达标设区城市浓度较2015年同期下降27.7%;设区城市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4.1%,同比上升2%。水环境质量方面,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地表水省控断面Ⅰ类至Ⅲ类水质比例为84.2%,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无劣V类水质断面。(www.daowen.com)
数字彰显治污成效,而成效来自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的协调推进。今年,全省20项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中,10 项进度快于时间进度,10项已经提前或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浙江日报》记者:江帆 通讯员:朱智翔 原载2018年10月23日《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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