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全面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勘定生态保护红线边界,建立基本单元生态红线台账系统,形成全省生态保护红线“一张图”。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的刚性约束,制定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措施和激励约束政策,构建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
建立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监测机制,对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环境实施动态监管。严格考核问责,研究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二)系统推进生态建设和保护。按照全域景区化的目标要求,打造沿江、沿河、沿山、沿湖万里美丽走廊,全面建成“诗画浙江”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持续推进绿化造林工程,深入开展平原绿化和森林扩面提质,实施新植1 亿株珍贵树和“一村万树”行动,加快建成森林浙江。推进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全部达到国家级规范化建设要求。强化生物多样化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区域优先保护工作,开展古树名木专项保护,完成全省主要生物物种资源调查、编目及数据库建设。
(三)切实加大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继续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加大河湖水系连通及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开展生态水电示范区建设。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启动湿地修复与提升工程,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遏制湿地面积萎缩、功能退化趋势。加大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防控力度。深入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建设。全面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复垦。开展全省海岸线整治修复3年行动,强化沿海滩涂、重点港湾湖库、海域海岛及海岸线的生态修复,严格围填海管理和监督。(www.daowen.com)
(四)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进美丽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生态系统功能。深入推进“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巩固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成果,全面完成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和农村危房治理。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高水平打造生态宜居农村环境。以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为突破口,强力推进“垃圾革命”,到2022年,新增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示范村各1200个。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强化农村户厕改造,普及无害化卫生厕所,全面实施厕所粪污同步治理、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积极建设生态公厕。
(五)广泛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大力推进部省共建美丽中国示范区,高水平完成部省合作协议明确的各项任务。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节水型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文明城市、森林城市、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等建设。推进湖州、衢州、丽水等地“两山”实践示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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