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升省级山海协作产业园发展水平。进一步完善省级山海协作园共建机制,以建设科技化、信息化、集约化、生态化产业园为目标,围绕主导产业,加快上下游关联产业引进,培育生态型现代产业集群。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坚持亩产效益导向,全面实施企业综合评价和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快产业园创新平台建设,因地制宜建设科创服务中心、孵化器等,鼓励企业引进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设备、应用智能化管理软件系统等,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和“机器换人”。加快推进生产性、生活性配套项目建设,提升园区整体配套服务能力。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产业园管理服务水平。
(二)加快推进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建设。积极推广开化—桐乡山海协作生态旅游文化示范区共建机制和开发模式,确定永嘉县与温州市瓯海区等14 对县(市、区)开展山海协作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建设。按照“一园多点”开发模式,高起点编制产业园发展规划和年度开发计划,高标准推进产业园核心区以及集散中心、停车场、通景公路等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打造一批省级旅游风情小镇、休闲旅游示范村和生态旅游项目,形成“一区一品”,避免千篇一律重复建设。对产业园内项目用地指标给予政策倾斜。(www.daowen.com)
(三)支持发展“飞地经济”。支持杭州市、绍兴市和宁波市、湖州市、嘉兴市分别在衢州市、丽水市产业集聚区中建立“飞地”产业园;支持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与衢州开展航空物流多式联运基地建设。支持26 县在结对市、县(市、区)建立人才、科技和产业孵化“飞地”,重点推进淳安在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文成和泰顺在温州瓯飞工程围垦区、磐安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青田在平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飞地”园区建设;加快推进衢州(杭州)海创园、丽水(杭州)海创园、柯城(杭州)未来科技村建设。鼓励结对双方在东部沿海地区创建一定规模的特色街区,开设26 县特色农产品、特色小吃、民间手工艺品等窗口。按照国家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政策和要求,对建设成效明显的“飞地”园区予以用地等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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