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合同索赔处理:未按规定期限发通知书问题

合同索赔处理:未按规定期限发通知书问题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施工单位没有按合同索赔条款中在规定时间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没有按规定期限办理索赔手续。

合同索赔处理:未按规定期限发通知书问题

一、概况

上海青浦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楼盘项目(开竣工时间2013年3月—2014年12月),总建筑面积113 075.17m2,其中高层住宅68 841.49m2别墅33 221.49m2、配套商业11 012.19m2,结构形式为剪力墙框架结构。本项目由上海××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全过程投资监理,并负责项目建安审价。

项目总包合同中索赔约定如图06-008 所示。

图06-008 总包合同中索赔约定条款

二、问题(www.daowen.com)

审核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时发现:由于在该工程施工过程中Φ6 钢筋市场紧缺,为赶工期承包商提出“以大代小”的钢筋代换方案,经发包方代表、设计院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增加钢筋用量9t,合计增加合同价款4.2万元。但施工单位没有按合同索赔条款中在规定时间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没有按规定期限办理索赔手续。

三、后果及影响

审价组在分析了合同关于工程索赔的条款后认为,承包方未办理索赔签证,违反了合同索赔约定,建设单位按合同规定不予认可,承包方应承担此项工程费用。

四、处理及对策

处理:发包方根据审价单位意见做出以下处理:承包人提出钢筋代换增加钢筋用量的索赔不成立,增加的9t 钢筋用量不予以调整,索赔款4.2万元不予认可。

对策:①进行索赔和反索赔最直接的法律文件是施工承包合同,要有效地防止索赔和进行反索赔,应当在合同签订时就充分考虑,尽量降低己方的合同责任和风险,而能够成功有效地进行反索赔的管理者必须熟知合同条款内涵,掌握干扰事件产生的原因,当对方提出索赔时,应认真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及有关资料和合同文件,减少自身的责任,以达到减少或否定对方索赔之目的;②工程索赔和反索赔在施工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发生,对发包方而言,反索赔不仅是当工期、质量达不到合同标准时向承包方提出索赔要求,而且避免和反击承包方的索赔也是反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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