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南昌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南昌××国博城项目一期(开竣工时间2014年4月—2016年4月),建筑面积33万m2,2014年1月开始总包招标,招标形式为费率招标,2014年3月定标某建筑公司为总包施工单位,2014年4月开始施工,本项目成立了跟踪审价小组。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 版)第2.0.8 条“综合单价为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及第9.3.1 条“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的规定。
二、问题
施工单位在结算时,根据设计变更通知书增加真石漆工程费用2600m2×75 元/平方米(综合单价)=19.5万元,综合单价中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审价单位在审核该工程费用时发现综合单价计算有误。
图06-006 真石漆集中采购综合单价定价文件(www.daowen.com)
三、后果及影响
审价单位根据设计变更通知书、招投标双方的清单计价文件以及现场情况对综合单价进行了审核,认为施工单位结算中新增真石漆清单项符合上述规定,但综合单价计算有误,施工单位多计规费、税金两项内容。
此处计算规费及税金,造成两项费用重复计算。扣除后节省费用1.56万元。
四、处理及对策
处理: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审价方确认,新增真石漆工程综合单价为69 元/平方米(剔除了规费和税金),节省资金2600 平方米×6 元/平方米(综合单价)=1.56万元
对策:①单价调整时,要注意施工合同中对变更调整的有关规定,特别是材料和人工单价的规定,取费则按照合同约定的原则计算;②对设计变更引起的项目综合单价调整和项目施工工作内容的变化,要仔细审核、认真分析各项目间工作内容的关联,做出正确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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