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上海××区新建××学校项目(开竣工时间2014年6月—2016年3月)于2014年完成立项,建筑面积4.36万m2,其中地下0.4万m2,地上3.96万m2,总投资为33 908.23万元。项目包含学校、幼儿园、宿舍及附属用房,结构形式主要为框架;资金来源为100%国有资金。上海××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全过程投资监理,并负责项目建安审价。
二、问题
施工总承包招标时,建设单位未确定电梯设备的品牌,故将6 部电梯和中央空调主机定为暂估价,其中6 部电梯暂估280万元。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未经建设单位许可,亦未按相关规定对暂估价项目进行招标,总承包单位直接采购了6 部电梯,并签署了采购合同,其中6 部电梯定价320万元。
三、后果及问题(www.daowen.com)
投资监理发现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亦未按公开方式对暂估价项目进行招标,便直接采购电梯和中央空调主机。第一,违反了总承包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和合同约定。第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第三,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对项目实行总承包招标时,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货物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国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组织招标”的规定,施工单位单方与设备厂家签订的合同无效。
四、对策与处理
处理:建设与施工双方应按相关规定,共同组织对电梯和中央空调主机进行招标,要求施工单位积极配合设备安装公司完成电梯安装工作。由于施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所以施工单位与电梯厂签订的供应合同无效,施工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双方通过公开招标,6 部电梯中标价为260万元,节约60万元。
对策:①施工过程中,如现场管理人员一旦发现施工单位在没经过建设单位认可或未按相关规定执行采购程序的情况下就已经开始使用暂估材料的情况,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返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②投资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量清单,根据工程进度,要求施工单位将需要进行招投标的暂估项目或暂估价材料提前上报建设单位及投资监理,并协助做好招投标工作,以及设备、材料的考察工作和价格确认工作,选择优质优价的材料设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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