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解决施工总价包干合同结算问题

解决施工总价包干合同结算问题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经过研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合同,投资监理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围堰属于施工措施项目,在工程量清单中以项报价,措施项目为包干项目;且投资监理在查阅招投标文件时发现,甲方在招标过程中也明确提示了围堰工作量的风险问题,该施工单位在投标时已确认该项目的报价。建设单位根据投资监理审核意见,对于此项签证增加费用不予认可。

解决施工总价包干合同结算问题

一、概况

武汉市××污水收集系统工程,合同开工日期为2011年8月18 日,2012年5月9日竣工,工程主要实施d1200~1500mm 污水主干管,总长约3.3km。合同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措施项目包干,项目总投资2 28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上报一项关于增加围堰工程量的签证单,费用计89万元。

二、问题

在监理过程中,投资监理发现有一项增加围堰的签证,施工单位认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实际围堰工作量大于投标报价时考虑的工作量,导致围堰工程量增加3000m³,增加费用89万元。经过研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合同,投资监理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围堰属于施工措施项目,在工程量清单中以项报价,措施项目为包干项目;且投资监理在查阅招投标文件时发现,甲方在招标过程中也明确提示了围堰工作量的风险问题,该施工单位在投标时已确认该项目的报价。

图05-001 招标文件关于围堰工作量的说明(www.daowen.com)

三、后果及影响

如果投资监理单位认可此签证,则造成支付与合同约定不符,将施工单位应承担的成本转移到了业主方,增加项目投资费用89万元。

四、对策及处理

处理:投资监理根据合同约定,确定围堰为措施包干项目,且施工单位应在投标时明确考虑措施费发生的一切情况,包括各种风险因素,因此,此项签证增加费用应不予支持。建设单位根据投资监理审核意见,对于此项签证增加费用不予认可。

对策:①在发生签证时,投资监理应仔细查阅合同条款,分析签证发生的主要原因,明确合同双方的责任范围、风险范围;②特别对于措施项目,应明确哪些项目是可调范围,哪些项目是固定范围;③建设单位在招标时应对包干项目重点分析,确定包干基础,做到风险合理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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