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部分费用不予列支,公司投资估算项目未获批准

中部分费用不予列支,公司投资估算项目未获批准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图02-002防汛论证管理办法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单位告知,按照相关规定,工可阶段投资估算中此项费用不允许单列,也没有明确列支在某类费用内,详见表02-009。图02-005关于加强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与绿色建筑类似,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同样为近几年国家在建筑行业新的要求,咨询服务费用同样需要在建设投资中列项,但往往工可阶段投资估算中此项费用不被支持,详见表02-012。

中部分费用不予列支,公司投资估算项目未获批准

一、概况

×××城市博物馆占地面积20 287.5m2,总建筑面积35 292.2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 475.42m2,地下建筑面积16 816.80m2。博物馆由3 个相互围合而又独立的单体组成,分别为科学技术类博物馆、综合类博物馆临时展厅及报告厅、综合楼博物馆本馆,建筑高度18m。

二、问题

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需要在立项阶段,或者设计阶段,或者竣工验收阶段,提供某专项论证报告,并且该论证报告需要由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第三方完成,否则,在立项阶段或者设计征询阶段,无法取得该主管部门的同意。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推进,建设单位必须按照相关的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完成相应的工作。但是,在立项阶段,上述部分工作所需的费用,却因为没有收费依据等各种原因,得不到评审专家和审批部门的同意,无法在立项批复估算费用中列项,常见的几个案例如下。

(一)地下空间防汛论证费不予列支

根据《上海市地下公共工程防汛影响专项论证管理办法》沪水务〔2015〕921 号第二条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地铁隧道、地下通道、大型地下商场、大型地下停车场(库)等地下公共工程(以下简称地下公共工程)时,在初步设计或者总体设计文件阶段对建设过程中以及建成后可能对防汛安全造成影响进行的科学预测和评估,并提出预防和减轻防汛安全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五条分别对管理部门、管理分工以及论证工作做出了具体规定,详见图02-002。

图02-002 防汛论证管理办法(相关部分)

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单位告知,按照相关规定,工可阶段投资估算中此项费用不允许单列,也没有明确列支在某类费用内,详见表02-009。

表02-009 概算评审对照表(相关部分)

(二)卫生学评价费不予列支

根据《上海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沪府令第70 号)》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建筑设计文件审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提交的材料中,包含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计和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报告的内容。

文件规定的卫生学评价报告,应当由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卫生学评价机构出具。卫生学评价机构的专业技术能力,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详见图02-003。

图02-003 卫生学评价管理办法(相关部分)

同样,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单位告知,按照相关规定,工可阶段投资估算中卫生学评价的费用不允许单列,详见表02-010。

表02-010 概算评审对照表(相关部分)

(三)绿建咨询费不予列支(www.daowen.com)

根据《上海市绿色建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沪府办发〔2014〕32 号)》主要目标规定八个低碳发展实践区(长宁虹桥地区、黄埔外滩滨江地区、徐汇滨江地区、奉贤南桥新城、崇明县、虹桥商务区、临港地区、金桥出口加工区)、六大重点功能区域(世博园区、虹桥商务区、国际旅游度假区、临港地区、前滩地区、黄浦江两岸)内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建民用建筑的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50%,详见图02-004。

图02-004 上海市绿色建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相关部分)

绿色建筑作为近几年国家在建筑行业新的要求,无论是聘请第三方咨询单位,还是由设计院完成该项工作,均应在建设投资中给予考虑,但是同样在工可阶段投资估算中此项费用不被支持,详见表02-011。

表02-011 概算评审对照表(相关部分)

(四)BIM 技术运用费不予列支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沪建建管联〔2017〕326 号)》本市下列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应当应用BIM 技术,其中经论证不适合应用BIM 技术的除外。

1.总投资额1 亿元及以上或者单体建筑面积2万m2 及以上(以下简称规模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

2.各区政府及特定区域管委会规定的上述范围外的建筑工程,详见图02-005。

图02-005 关于加强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相关部分)

与绿色建筑类似,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的应用同样为近几年国家在建筑行业新的要求,咨询服务费用同样需要在建设投资中列项,但往往工可阶段投资估算中此项费用不被支持,详见表02-012。

表02-012 概算评审对照表(相关部分)

三、后果及影响

由于工程批复投资估算中没有计列以上各项费用,也未明确该部分费用具体由何处列支,导致在后续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时费用相应的也无法列支,但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相关工作均需实施,从而导致该部分咨询费用费支出没有依据,或者出现项目费用超支的情况。

四、对策及处理

针对上述情况,可通过如下途径解决:①在投资估算编制过程中,提醒估算编制单位在费用估算表中单列相关费用并在备注栏中明确相关文号,在召开评审会时,与评审专家以及相关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力争能够在估算批复中予以考虑;②如在批复中仍未予以单列,也未明确分摊在任何费用内,由投资监理依据实际情况对批复概算进行修正,更新估算该部分费用金额,并明确费用列支方向,确保项目在概算批复内建设;③加强其他项二类费用的投资控制工作,二类费用整体通盘考虑,力争做到项目费用控制在批复概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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